如皋市“三三模式”推进 专职调解员队伍“三化建设”

23.12.2016  22:03

如皋市司法局坚持以贴近实战需求为引领,以提升综合素质为指向,以“三三模式”推进专职调解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积极构建“三个规范”,推动队伍正规化建设。 一是以制度规范提升正规化建设的内在水准。编印下发《如皋市专职调解员“三化”建设文件汇编》,收集、修订、新增《关于加强村(居)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等21个规范性文件。二是以装备规范提升正规化建设的外在形象。调解员统一穿着印有身份标识、符合职业特点的小马甲,可四季常穿,易于群众辨别。每名调解员列装“八个一”装备:调解员手册、民情日记、水笔、卷尺、电筒、雨伞、录音笔、包。三是以执法规范提升正规化建设的综合绩效。创新建立法治内审员制度,并对调解协议适用的法律规范、政策规范、道德规范进行备注。制定《矛盾纠纷受理审查程序》《调解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程序规范》,村)调解工作台帐和卷宗样本。

着力完善“三种结合”,推动队伍专业化建设。 一是创新日常学习与学分考核相结合的专业培训机制。制定《调解员专业知识学分制考核管理办法》,利用内网平台建立调解员专业知识学分管理档案,市、镇、村三级调解员年度总学分须分别达到30分、20分、10分,连续三年达不到学分要求的在调解员选聘时予以淘汰。二是建立动态管理与清单考核相结合的专业管理机制。严把进口,推广村(居)专职调解员选任制经验。守住关口,落实特殊敏感时期排查、民转刑案件责任倒查、积累性矛盾纠纷化解巡查责任。畅通出口,建立调解员淘汰机制。完善岗位职责,推行清单式考核。细化内部分工,考核指标项目化、清单化,促进调解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建立常态监督与开放管理相结合的专业运行机制。构建人大监督、法律监督、内审监督、层级监督、舆论监督五位一体的监督网络。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加快企业调解组织建设,推进人民调解员与警察、法官、仲裁员、陪审员、工会工作者之间的协作配合。发挥如皋市人民调解协会作用,组建调解员专家库。

全面落实“三个到位”,推动队伍职业化建设。 一是确保职业资格考评制度落实到位。调解员实行持证上岗,每两年组织一次助理调解师职业水平考试和评价,颁发《助理调解师职业水平证书》。将调解员分成专职调解员、特色调解员、金牌调解员、精英调解员四个等级,实行年度晋升制度。制定《调解员奖惩实施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对排查、调处不力,引发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上访等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二是确保多元职业保障制度落实到位。全面构建专职调解员基础补贴+个案补贴+奖励的职业保障机制,推动政府购买调解服务,落实重大纠纷300-500元/件、疑难复杂纠纷100-200元/件的补贴标准,2015年全年发放个案补贴30万元。三是确保职业道德承诺制度落实到位。借鉴仲裁程序,建立调解员声明书制度,将调解员职业道德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调解员签署声明书并当庭向当事人宣读,承诺合法合理、勤勉高效地调解纠纷。纠纷结案后,调解员声明书归入调解个案卷宗。市调处中心通过定期调取监控录像、视频在线指导等方式加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