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如东学驾遇祸 重伤员各获赔20多万

27.12.2015  13:41

  “学驾热”方兴未艾,由此引发如何保障学员学车安全的话题也不断升温。前不久,在如东县境内办学的一所驾校就发生了一起因教练车突然爆胎引发的意外事故,造成车上4名参训的学员当场受伤,其中两人重伤。由此引发的诉讼在日前也有了结果:两名重伤员各获赔20多万元。昨日,本报记者从如东法院审理此案的法官处获悉:涉事驾校对受伤学员已拨出首笔赔偿款。

  □记者周朝晖

  飞来横祸吓煞路人——

  教练车猝然爆胎车上四人遇祸

  时间,闪回到去年11月10日,下午4时45分。

  “那一天,秋高气爽天气晴朗,路况也不错,”当时参加所在驾校培训的一位涉事学员,回忆事发前的状况时说:“大家出发前还和驾校教练有说有笑的,心情很好。

  然而,接下来的一切,很快就应验了“天有不测风云”:由如东县一所驾校雇请的教练蒋某,驾驶教练车载着车上4名学员驶出驾校,由西向东行驶至G328线131公里路段时,在“”的声响中,教练车右后轮轮胎突然爆胎!正常行驶的教练车在路上猝然偏向,并在瞬间酿成一起突如其来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时就感到头部被撞得生疼,脑子里‘嗡嗡’作响,脖子处也不能动了;坐在前排的我从一阵天旋地转的感觉中反应过来后,伸手一摸,额角上全是血……随后,我就感到全身软绵绵的没了力气,根本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说起当时亲身体验的一切,一名受伤学员如同陷入一场噩梦之中……

  一场突发事故,把过路行人吓得不轻。有目击者立即拨打电话向警方报警。

  民警勘查锁定祸因——

  轮胎老化且磨损严重本应更换

  “事故发生后,辖区交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展开勘查,同时,配合随后赶来的县120急救中心的急诊医生全力抢救伤者。”接警处理这起突发事故的一位交警向记者介绍了事故处理的当时情况。

  民警说,经现场痕迹勘查和取证核实,如东警方最后确认这起道路意外事故系单方事故,车祸原因系车轮爆胎引发。“值得庆幸的是,事故车在车祸发生后没有与过往车辆发生后续碰撞,否则将会引发连环道路交通事故,将有更多的人员伤亡,后果严重。”民警介绍道。

  查清事故发生原因后,如东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认定:涉事驾校所聘的教练蒋某承担这起突发事故的全部责任,乘坐教练车参加驾校培训的受伤学员施某、徐某、黄某、张某四人,不承担责任。

  “经鉴定,发生爆胎的教练车存在事故隐患。如果在出车前及时更换出现老化且磨损严重的轮胎,这一事故本应可以避免。因此,教训深刻。”民警分析说。

  4名学员两人重伤——

  车祸中均构成九级及十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黄某、张某两名学员伤势较轻,幸无大碍。不幸的是,徐某、施某两名学员伤势严重。

  “经伤残鉴定机构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其中,于1984年出生的学员、女子徐某伤势最为严重,脸面部位在撞击受伤后毁容,身体右侧锁骨粉碎性骨折、双侧肋骨骨折,分别为九级和十级伤残;同为80后的女学员施某身体右侧9根肋骨断裂,为九级伤残。”负责审理相关诉讼案的如东县人民法院法官朱兵,向本报记者介绍了两名重伤学员的伤残情况。

  事故发生后,涉事驾校与伤势较轻的黄某、张某二人经过沟通和协商,达成了数额不等的赔偿协议,没有提起诉讼。

  而涉事驾校支付了伤者施某的部分医疗费,但没有赔偿施某的其他经济损失。为此,施某在要求赔偿未能如愿的情况下,率先诉至如东县人民法院。

  12月18日,经法官朱兵调解,涉事双方达成协议:驾校同意赔偿伤者施某22.8万元。

  先期赔偿虽已达成——

  一女整容费用不菲诉讼未结束

  紧随其后,伤势最为严重的女学员徐某,数日前也向如东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涉事驾校予以理赔。

  “开庭审理后,法院最终判决涉事驾校赔偿原告、受伤女学员徐某29万元。鉴于驾校在事故发生后已先期支付徐某医疗费用10万元,此次判决其再支付徐某19万元,前后加起来共29万元。”朱兵法官介绍说。

  然而,对受伤的女学员徐某来说,问题仍然严峻:由于脸面部位毁容,因此后期还将产生数额不菲的医疗费用,“这就意味着,徐某还将因后续产生的整容费用问题,再次将涉事驾校告上法庭。后续官司,如果接下来在双方不能达成一致赔偿协议的情况下,还将打下去。”法官朱兵说,事实就是这么残酷。

  此案值得世人警醒之处在于: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购车、学习驾驶技术的学员越来越多。朱兵法官为此特别提醒: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驾校学员在学习驾驶的过程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自己和其他人受伤的,都应由驾校承担赔偿责任。

编辑: 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