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要求以抓好综合医改试点为突破口推动民生建设

28.02.2015  09:22

   省委省政府召开推动民生建设迈上新台阶暨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动员大会

  以抓好综合医改试点为突破口 努力推动民生建设迈上新台阶

  李斌罗志军李学勇出席并讲话

  新华报业网讯 2月27日,省委、省政府召开推动民生建设迈上新台阶暨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动员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保障改善民生和开展综合医改试点的部署要求,对推动民生建设迈上新台阶和做好综合医改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和省委书记罗志军、省长李学勇在会上分别讲话。省政协主席张连珍、省委副书记石泰峰出席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云峰主持大会。

  李斌代表国家卫计委对江苏卫生改革发展取得的重要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她说,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江苏省委、省政府将推进卫生改革发展作为实现“两个率先”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健康江苏”建设,在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全民医保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紧密型医疗联合体等方面作了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取得重要突破,全民医保体系不断健全,基层运行新机制不断巩固完善,相关领域改革持续深化,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李斌指出,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决定在江苏等4省开展省级综合医改试点工作,这对于加大改革力度,积累改革经验,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模式,促进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江苏紧密结合省情实际,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统筹谋划,狠抓落实,在深化医改方面先行一步,先见成效,先出经验,重点在五个方面率先取得突破。一是率先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着力优化资源布局,着力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着力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着力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着力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着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着力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办法。二是率先健全全民医疗保障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研究建立稳定可持续、动态调整的筹资机制,巩固基本医保参保率,提高保障水平。三是率先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动各级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人性化的医疗卫生服务。四是率先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的协作,实现功能互补、防治结合。五是率先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改目标,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

  李斌强调,开展省级综合医改试点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要实现医改率先突破的艰巨任务,就要有一种“打硬仗”、“扛红旗”的精神,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确保各项改革措施真正落地,取得实效。国家卫生计生委将持续关注和全力支持江苏医改和卫生发展工作,及时总结评估改革的亮点、做法和成效,向全国进行推广,使医改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方面发挥更好、更重要的作用。

  罗志军在讲话中指出,去年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五个迈上新台阶”,强调要“推动民生建设迈上新台阶”,对于做好我省新阶段民生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我们要以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行动、凝聚智慧力量,确保贯彻落实到位。要准确把握“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对民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刻认识“经济强”是民生保障的物质基础,“百姓富”是民生改善的直观反映,“环境美”是民生福祉的重要内涵,“社会文明程度高”是民生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再接再厉,像抓经济建设一样抓民生保障,像落实发展指标一样落实民生任务,努力推动民生建设迈上新台阶。要准确把握经济发展与民生建设的互动关系,一方面要把经济发展作为改善民生的前提抓紧抓好,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障城乡居民就业增收;另一方面要把改善民生作为扩大内需、转型升级的内生动力,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的聚焦点放在惠民生上,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培育转型发展新动力,实现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良性循环、互促并进。要准确把握“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民生工作思路,织牢民生安全网“网底”,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群体,优先解决民生领域关键问题;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形成全面系统的制度保障;注重稳定性、连续性、累积性,积极作为、量力而行,使保障改善民生工作更加科学有效、扎实稳步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