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粮食收购服务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民以食为天,国以粮为安,粮食收购历来备受各级政府和社会主体关注,而如何做好农民售粮服务工作,则是各级粮食部门重视和探索的重中之重。我市是江苏省产粮大市,也是粮食流通大市,粮食年播种面积约750万亩,总产量350万吨左右,商品量超过200万吨。多年来,我市粮食持续增产,至去年底实现了“十二连增”,加之国内国际粮食形势的影响,粮食“产量高、商品量高、库存高”的三高现象愈发显现。在国家政策导向和复杂形势的背景下,不得不引发粮食人加强对做好粮食收购工作的思考,对提高粮食收购服务工作的思考,对服务种粮大户等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的思考,进一步提高为农服务水平,保障粮食收购流通的有序开展。
一、我市粮食收购服务主体现状
当前,随着粮食产业组织方式的深化调整,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已呈现多元并存、共同发展的局面。与此对应,我市粮食收购服务对象也逐渐划分为:种粮小农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生产合作社等,并呈现以下特点:
(一)种粮小农户不是收购服务的主角。经调查了解,种粮小农户使用家庭劳动力,主要靠经验种粮,粮食生产经营面积几亩到十几亩不等,普遍文化程度较低,老龄化态势明显,种粮不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所产粮食主要用于家庭消费,主要由经纪人上门收购,售粮服务的需求主要是搬运、装御等,大多由经纪人承担。
(二)粮食规模经营主体是售粮主力军。自2006年以来,国家先后8次启动了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政策性收购成为近几年主要收购形式。据统计,我市累计收购的最低价粮食459.5万吨,60%以上来自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售粮。
(三)粮食收购服务主体是规模经营主体。我国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未来将不再是普通农民,而是规模化、专业化经营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粮食合作社等。同样,粮食收购服务的主体现在、未来都将是规模经营主体。据市农业部门统计数据显示,全市现有种粮大户1410个,耕地面积30.22万亩,年产量15.2万吨;家庭农场569家,耕地面积15.25万亩, 年产量44.51万吨;粮食合作社65家,耕地面积6.6万亩, 年产量3.35万吨;具有烘干设施的经营主体22家。
二、对粮食收购服务工作的思考
(一)粮食经营主体的服务需求
由于受知识结构、耕地面积、生产规模等限制,粮食经营主体往往在粮食验质、储存、保管、市场信息相关方面需求较大,主要原因是:
1.从人员方面来说,在粮食经营主体中,学历高、规模大、设施先进的规模主体还是少数,大多数粮食生产经营者销售渠道有限,信息相对滞后,对粮食市场行情的把握、收购政策的了解并不是十分透彻。
2.从设施方面来说,种粮大户等经营主体都存在无场地整晒、缺乏烘干设施、少器材设备整理的现状,导致他们难以对收获的粮食进行提等进级,粮食出售的价格不够理想。
3.从技术方面来说,我市粮食经营主体中专业人才匮乏,直接导致粮食经营者在质量控制、科学保管储粮等方面的不足,不仅销售量不稳定,部分出售的粮食等级也不高,尚会出现不必要的往返损失、收获损失、产后损失等。
4.从场地方面来说,尽管粮食规模经营主体产量相对多、售粮需求大,但大多数经营主体的储粮场地却很有限,粮食收购时甚至还有散堆、乱放现象。售粮时,一旦遇到企业出现仓房不足、仓容紧缺的情况,粮食无法出售或者延时出售的情况就会发生。
(二)粮食收购服务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市粮食连年增收,商品量增加,收购时间集中,仓容紧,压力大,切实解决好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合作社等粮食经营主体售粮服务工作意义重大。
1.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服务好售粮主体有利于增强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粮食安全,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实现粮食“存储有地、买卖有序、生产持续”,实现农民售粮与企业收粮的双赢。
2.推动粮食产业化发展。服务好售粮主体有利于推动粮食规模化生产,更好地推广农业新科技,促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3.促进粮食市场化供应。服务好售粮主体有利于推动粮食供给侧改革和保障市场粮食供应,生产适应市场的优质粮食,实现优质优价,保证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制的落实。
三、如何做好粮食收购服务工作
(一)坚持“合作、便利、自愿”原则,实现互利共赢
做好粮食收购服务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合作推进,优势互补。粮食、农业等相关部门应明确职责,充分发挥自身在粮食生产流通过程中的政策优势、技术优势、购销优势,加强配合,协同推进。二是以点带面,提供便利。由各县区按区域划分,组织粮食收购企业与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对接,划片建档,一企一片,农企联动,为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合作社等售粮提供最大便利。三是依法自愿,市场运作。坚持市场运作,按照粮企所能、农民所愿的原则,通过政策扶持,科技引领,优质服务,实现农户与粮企互利双赢。
(二)建立“联动、共享、责任”机制,做好服务指导
粮食、农业等部门要做好粮食收购服务工作,就要切实把任务传递下去,把责任落实到位。一是建立联动机制。由县区主动与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对接,建立信息档案,确立合作关系,组织座谈,定期联动,创新服务方式,提供优质服务。鼓励和引导粮食企业参与新型粮食规模化生产,通过建立粮食生产基地、落实订单收购等,在粮食生产、服务消费和搞活粮食流通中发挥积极作用,服务于农民、创利于企业。二是建立共享机制。树立“农商联手、合作双赢”的经营思想,组织企业与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建立平等信任的合作关系,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合经营体。三是建立责任机制。建立领导分片联系制度,明确相关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员,做好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主动为粮食经营主体提供政策、技术、信息、检测等优质服务。
(三)突出“及时、创新、优先”主题,提供优质服务
要在继续抓好粮食“一企一片”收购过程中,整合资源,优化服务,针对粮食经营主体做好三项服务文章。
1. 及时信息共享。 一是及时宣传政策。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媒体,采取举办政策讲座、座谈培训、现场咨询、印发宣传材料、服务指南、公布库点名单等,让经营主体充分了解收购政策,明确权益与义务。二是及时推送信息。建立粮食规模经营主体信息库,借助手机群发平台、创建微信公共账号、网站公共发布等功能,及时推送行情变化、市场需求等信息,让粮食经营主体了解适销对路的粮食品种和市场价格,实现售粮收益最大化。三是及时产销对接。及时提供产销信息,积极组织参加粮食产销对口衔接活动,为生产者搭建产销对接平台,连接销售通道。
2. 创新技术指导。 一是产前培训。加大对粮食生产经营者的培训力度,组织科学施肥、储粮、操作农机以及经营管理等培训,为经营主体提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知识储备。二是产中调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庭开展生产收购调查,了解农民出售意愿。召开种粮大户专题座谈会,倾听他们在粮食质量服务及其他方面的诉求,为精准服务提供第一手资料。三是全程跟踪。主动给予技术指导,前移粮食检验检测服务,上门验质、田头验质、全程验质,及时开展粮食质量、品质、卫生检测,指导经营主体适时收割、适时销售,减少因出售不符合标准粮食的往返损失和收获损失。四是产后服务。安排技术人员入户指导农户保管和储藏粮食,减少产后损失。
3. 优先收购服务。 一是优先提供场地。收购前,组织人员深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了解售粮和仓房需求,划片布局,提前预留,优先提供空仓,为农户售粮提供场地保障。收购过程中,当仓房不足时,尽可能提供简易仓房、露天屯等临时应急措施,保障经营主体能储粮、好卖粮、易卖粮。二是优先售粮收购。采取发放售粮绿卡、开设绿色通道、开放专仓收购等方式方便售粮,有条件的库点还可采取预约收购、设点收购、上门收购等服务。三是优先烘干整理。充分利用粮食购销企业的烘干条件,对水分超标的粮食,优先提供烘干服务。优先提供整晒场地、风筛等设施设备和技术指导,帮助整理粮食,提等进级。四是优先经营结算。利用粮食企业的仓储、设施、技术、市场信息、销售渠道等有利条件,优先开展代购代销、即购即销、代收代储等活动,促进区域产销衔接。针对售粮主体交售的粮食多、资金需求量大的情况,提前准备好资金测算,并开通银行转汇、网银结算、刷卡结算等资金结算方式保证售粮者资金安全。(连云港市粮食局赵海浪闫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