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当前夏粮收购工作的紧急通知

08.06.2016  21:52

 

苏粮电[2016]4号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夏收夏种和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16〕130号)精神,抓好夏粮收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即时准确掌握粮情。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在田、在场及入库小麦的质量分析、检测,准确掌握本地区粮食产量、质量状况。要深入田间、走访农户,了解小麦收割进度、农民售粮意愿。积极对接种粮大户,引导有序售粮。要加强与购销企业、加工企业、农民经纪人的联系,了解市场动态,及时发现收购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加强收购政策的宣传解释,主动回应社会和媒体关切,营造良好的政策导向和舆论氛围。

二、坚持严格执行收购政策。检查、督促委托收储库点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敞开收购、不限收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坚持粮食质价政策,依质论价、优质优价,准确定等,增扣量合理,不压级压价、抬级抬价、克斤扣两。要充分利用晒场、烘干设施及可利用的公共场地,帮助农民及时晾晒、烘干,防止发热、霉变,提高粮食等级。坚持收购结算政策,及时兑付售粮款,决不允许“打白条”或代扣代缴任何费用,维护种粮农民利益。

三、妥善做好等外粮收购工作。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组织好等外粮收购、分仓储存和销售,减轻农民损失,减小企业亏损压力,防止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要积极帮助种粮农民联系用粮企业消化等外小麦。要鼓励酒精、饲料、养殖等企业积极入市收购,缓解农民售粮困难。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夏粮收购是全年收购的第一仗,事关农民利益和社会安定,是当前粮食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强化粮食收购责任落实,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收购过程中的问题。要靠前指挥,深入基层检查指导收购工作,及时掌握收购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具体困难。要严格值班制度,做好政策咨询、举报投诉受理等工作。要保障收购信息畅通,各市粮食局要在每天上午11:00前(包括节假日)将收购进度、价格、质量等收购信息汇总报送省粮食局调控处,重要情况要即时报告。

 

 

江苏省粮食局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