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宜无好事 养鸡户低价收偷来的鸡被判刑

30.10.2015  17:32

  中国江苏网10月30日讯(记者 米格)价值2500多元的活鸡活鸭才卖800元,这定然不是好事。果然,洪泽养鸡户李山收购了这些鸡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记者今日从江苏洪泽法院获悉,李山的罪名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他明明知道所收购的鸡鸭是赃物。

  2015年年初,李山的养鸡场里发生火灾,一部分鸡变成了“烧鸡”。因为损失,导致他没法向客户交货。

  正在李山为此犯愁时,他的大舅子范坤雪中送炭,给他送来了48只鸡,2只鸭子。当然,范坤的鸡鸭也不是白给,他收了李山800元钱。

  才800元钱?李山对市场行情很是了解,他知道这些鸡来路不正,但出于亲戚关系,以及收货的利润,他和大舅子的生意越做越默契。

  而范坤也坦承,2015年2月3月间,一共偷了农户家的鸡舍九次,价值3000多元,他把偷来的鸡以低于市场价三分之一的价格卖给李山,不但照顾他生意,也方便打掩护。(文中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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