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被外国人领养9年后回国感谢常州民警

06.05.2015  09:17

  4月29日,来自荷兰的Blokker夫妇带着9年前收养的中国女孩,专程赶到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朝阳桥派出所,寻找一名叫“耿明和”的警察,感谢他当年及时救助了一名弃婴,让这名女孩重新找到了温暖的家。

  老耿是所里的一位老民警,已退休5年。民警联系上老耿,老耿急匆匆赶到派出所。看到一行陌生的外国人,老耿有点发愣。女翻译说,最小的女孩叫雨林忆常,今年11岁,是个荷兰籍小姑娘。2004年7月15日中午,被老耿送到儿童福利院。

  “谢谢你、谢谢你。”小女孩送上荷兰风车和巧克力,并用生硬的汉语向耿明和表达感谢。“11年前,我接警赶到劳动东路,她在襁褓里,才一个月不到。”隐隐回忆起11年前的往事,老耿百感交集。

  常州市儿童福利院的刘爱群老师说,几天前他们就收到省涉外婚姻和涉外收养中心发来的通知,说一个叫雨林忆常的荷兰籍女孩和家人4月29日要来福利院“回访”。福利院查阅档案,得知女孩是2004年7月15日中午,在劳动东路18号被市民发现并报警,出生日期是2014年6月25日,到福利院后起名“常忆雨”。2006年7月4日,被一对荷兰夫妇领养。但他们保留了她的中国名,并改为“雨林忆常”。

  “小雨一家此行,对民警和我们表示了感谢,还想找亲生父母。”说着,刘爱群拿出了小雨一家留在福利院的一封信。

  这封信是养父母Blokker夫妇写给养女亲生父母的。“你们的女儿现在住在荷兰,她是一个健康、幸运的女孩。她经常想她的出生地中国,想知道关于中国的一切,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她很想知道自己长得像谁……

  小雨有一个姐姐叫Rama,是养父母在2003年领养的。Rama找到了亲生父母,现在还保持着联系,所以小雨也产生了寻找亲生父母的念头。

  □本报记者达 佶本报通讯员莫国强

编辑: 刘 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