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毒贩将亲友发展成客户

15.04.2016  19:40

   中国江苏网4月15日讯  昨天,丰县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件,案中被告人张某不仅自己深陷毒瘾泥沼,还将自己身边的亲友发展成客户,为亲友提供货源和吸毒场所,最终获刑。     
  今年48岁的张某离婚后无所事事,为填平内心空虚竟染上了毒瘾。虽已离婚,但张某还与前夫的哥哥赵某一家保持联系。一次,张某在哥嫂家吃饭时,无意间 了解到哥嫂和侄子也在吸毒,还得知侄子的朋友贩卖毒品,她购买的话会有优惠。自从知道张某吸毒后,哥嫂便经常邀请她来家里一起“享受”。久而久之,张某感 觉很是过意不去,便在自己手头毒品充裕的时候,在家里回请哥嫂。
  无巧不成书,张某的外甥女李某和其男朋友王某有一次去她家玩时,看到了张某放在角落里的吸毒工具,便问她是不是吸毒,张某见两人已经猜出,也就没有隐 瞒实情。一番交流过后,让张某意想不到的是,李某二人竟然也在吸毒。但由于二人除了父母每月给的生活费外,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经常断货。可自从搭上张某以 后,他们便经常去“探望”张某,借机在张某家里吸毒,走时还经常将剩余的冰毒带走。
  自从得知侄子的朋友贩毒后,张某便想从他朋友处便宜买点毒品吸食。有一天,张某家里的毒品“断顿”,她就打电话给侄子,让其卖给自己1克冰毒。随后, 张某又通过侄子和他的毒贩朋友取得了联系。半年时间里,张某从二人处购买冰毒共计40克。买来的40克冰毒,除自己吸食、招待前夫家的哥嫂外,张某还将部 分毒品卖给外甥女李某和王某。后来,在王某的介绍下,其毒友也在张某处购买了一些冰毒。
  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丰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40克,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且应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张某同时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又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张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 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一审判处张某因犯贩卖毒品罪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因犯容留他人 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编辑: 周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