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女孩明知患病仍卖淫 犯传播性病罪获刑八个月

27.11.2014  23:10

  中国江苏网11月27日讯 (通讯员 汤天维 吴华 记者 许特达) 南通通州区90后女孩茅某,明知自己身患梅毒性病并未痊愈,仍然实施卖淫行为,一个月时间里与九人发生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性关系。11月27日,如东法院一审以传播性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茅某是个可怜的女孩,出生于1992年的她由于罹患精神发育迟滞(轻度),小学毕业后就不再读书,在社会上闲逛。缺乏自制能力的她,2013年起因为卖淫多次被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如东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收容教育。

  2013年5月,茅某被通州区公安局收容教育六个月。期间,收容教育所在进行体检时检查出茅某患有梅毒,直至11月解教时也并未完全治愈。11月底至12月期间,解教之后的茅某明知自己的梅毒并未治好,具有强烈的传染性,仍然经人介绍,以每次一百元的价格与九人发生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性关系。

  如东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茅某明知自己患有梅毒的严重性病而进行卖淫,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性病罪,应予惩处,鉴于茅某有坦白情节,且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以从轻处罚,故而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