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女大学生因乙肝被拒聘 妇联出庭帮其打官司

04.12.2014  13:05

12月3日,起诉代理人出示公诉书

被拒聘女生状告用人单位和医院,法学副教授受省妇联委托出庭应诉

龙虎网讯 一路闯关通过面试,应聘的女大学生姚依(化名)却倒在了最后的体检环节。用人单位从体检医院得知她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后,她被通知拒绝录用。

3日,姚依同时状告医院、用人单位的案件先后在成都武侯法院、高新法院开庭,她向两家单位各索赔4万元的精神损害费外。专家介绍,入职体检本身是违法行为,个人体检属于隐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知道。

两个庭审,姚依均未出庭,她选择在新的单位等待着判决结果。代她出庭的,是受四川省妇联委托的法学人士。据了解,这也是在就业平等权和隐私权的案件中,我省首次由社会团体出庭支持起诉。

查出乙肝病毒

女学生被用人单位拒聘

姚依是成都某高校英语专业的应届毕业生,今年5月20日,一家姚依投递过简历的公司通知她前去面试。6天后,姚收到入职邮件,要求其到四川华普医院有限公司门诊部进行体检。在体检时姚依看到,乙肝两对半的检测项目也在其中。

5月30日,用人单位的人事经理给姚打来电话,告知其不能入职,原因是她携带乙肝病毒。人事经理还说,负责体检的四川华普医院非常确定其病毒有传染性。当姚提出去三甲医院再做一次检查时,对方予以拒绝。

6月1日,姚自费到成都市一医院进行了复查,结果为肝功正常的乙肝携带者。“后来致电用人单位说明情况,但被告单位仍以原告为乙肝携带为由拒绝其入职。”原告方在起诉书上说。

违规泄露隐私

无体检资质医院被罚款

据姚依回忆,体检当天,她曾专门询问过体检医生何时才能拿到体检报告,“当时他们说本人不能拿到这份报告,体检结果将由医院直接发给这家公司。

姚依认为自己个人隐私被医院泄露,用人单位违法拒聘,于是她向武侯区人社局、武侯区卫生局投诉。

不久后,武侯区人社局对这家公司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武侯区卫生局则发现四川华普医院有限公司门诊部并未办理健康体检许可证,且医院也承认体检结果是在月底统一邮寄到用人单位。据此,武侯区卫生局对该门诊作出警告并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该门诊立即整改。

在回复姚依的处理决定中,武侯区卫生局明确,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无论体检者是否属于自愿,在入职、入学体检的项目中,体检医院都不能提供乙肝检测服务。同时,最终的体检报告应当密封,并交给体检者本人或指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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