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女主播“谈恋爱” 打赏7万元后被抛弃

19.07.2017  11:53

  网络直播市场吸引了大量粉丝,不少人参与其中,很多粉丝通过不断给主播 “打赏”来表达喜爱,甚至不惜花掉自己的积蓄。近日,在六合打工的东北小伙于某向六合警方报案称自己和一位女主播“谈了一年恋爱”,打赏给她7万元积蓄,如今她却要分手。

  于某向六合龙袍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一个网络女主播给“”了。民警询问得知,于某一年前在某直播平台认识了一位女主播。经过一段时间的关注后被女主播所吸引,为了引起对方的注意,他开始在平台账号内充值,并不断地为该女主播刷礼物,金额也由少至多。于某的“付出”终于引起了主播的关注。两人的互动也越来越频繁,私下里互加了微信。经常聊天、问候,渐渐地发展成了“男女朋友关系”。网络上相处一段时间后,于某出手更是阔绰,到了特殊节日还会通过微信直接给女主播送钱。在近一年时间里,于某花费7万余元。但最近该女主播认为两人相隔较远,双方不可能在一起,便提出了分手。于某认为自己被“”了。

  听了于某的诉说,让民警意外的是,于某一年期间打赏了7万元,至今两人一面都没见过,平时都是通过微信、平台直播联系。民警告知,如直播平台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他通过充值、刷礼物的方式与主播互动,属于合法的消费行为。同时警方提醒:网络直播平台良莠不齐,应注意甄别,不要沉迷于虚拟的网络世界,充值打赏要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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