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餐未到期不能单方更改 矿大学生诉通信运营商败诉

27.04.2016  11:47

  本报讯 某通信运营公司推出的校园手机套餐新生月最低消费49元,老生却是79元且不能更改,中国矿业大学学生小王以垄断经营为由将其告上法院。

  小王认为这是“差别待遇”,立即要求更改套餐。营业厅工作人员回复说,因为他签订两年使用合同,如果更改的话,需缴纳数百元违约金。小王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不正当差别待遇的垄断行为,并变更套餐内容、返还多付费用。

  南京中院认为,本案直指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电信服务资费问题。电信业务的服务内容更加丰富、网速更快、流量更多、价格更低已成为必然,这种局面也是逐步形成的,不能因为价格不断降低就认为存在差别待遇。原告在不同经营者、不同套餐、套餐中不同项目等方面享有充分选择权。一旦确定合同关系,双方均应按约履行。原告在合同期限尚未届满,又无合同可变更、可撤销或无效理由的情况下,要求变更合同,同样缺乏依据。

  (顾敏)

编辑: 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