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淮商崛起 淮阴50家非公企业组团吃“套餐”

15.09.2016  15:37

  9月12日上午,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工商联召集50余家非公企业负责人,在区政府报告厅迎来了一位特殊客人——区检察院检察员陈军。

  淮阴区工商联程慧珍副主席指出:今年7月,我们得悉检察机关制定了“履行职能护航淮商崛起”的计划后,一直与区检察院保持着沟通,今天检察官陈军给非公企业负责人上预防犯罪警示教育课,就是我们与区检察院为非公企业提供“面对面”法制教育服务的“套餐”之一。

  检察员陈军将淮阴区近年发生在非公企业内部的刑事犯罪,作为“开胃菜”。

  “非公企业职工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犯罪主要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贿、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如江苏某矿业有限公司食堂管理人员赵某,利用职务之便,在报销食堂招待费过程中,先后8次篡改审批数额,虚开报销发票套取公司资金8万元占为己有,赵某被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陈军说。

  “开胃菜”对听课人员产生了震动效应,也牢牢吸引了大家的眼球,味道正宗的“正餐”即刻开始,检察员陈军重点讲述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总体形势和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归纳,非公企业职工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犯罪的相关罪名解析。举案释法分析了非公企业职工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犯罪主客观原因:囿于行业潜规则、环境的从众心理、个人的贪婪欲望、企业内部的制度不完善、制约监督措施的缺乏等,及预防犯罪的对策建议。

  “开胃菜”、“正餐”过后,江苏某矿业有限公司老刘细细回味表示:非公企业做好职工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犯罪的防范工作,认识是重点,教育须先行,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赵某职务侵占案件发案后,我们根据检察机关建议,采取了加强职工警示教育,强化业务费管控、财务票据的审核把关等一系列的防范措施,对“人、财、物”及“产、供、销”等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审计。

  会后,淮阴区工商联程慧珍副主席也表示:检察官陈军的精彩讲课生动且深刻,给非公企业提供了一次实实在在的法制教育服务的“套餐”,有利于企业规范经营管理,自身形成打击针对企业犯罪的“抗体”,增强防范犯罪的“免疫力”。

  淮阴区检察院的“履行职能护航淮商崛起”工作,积极帮助非公经济提升法律素养,引导非公企业依法维权,加大对涉及非公企业合同纠纷、股权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合法权益保护力度。7月份以来,该院非公企业行贿档案查询159件,开展非公企业司法诉求专题调研6次,法制宣传活动2次,“套餐”式非公企业法制教育服务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郑冰 洪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