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十五年见证我国科技创新的快速发展

11.11.2015  17:07

      专家称科技奖励“外塑形象 内聚人心”并建言改革措施
     
      11月2日,为纪念《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以下称《条例》)实施十五周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以下称“奖励办”)成立三十周年,奖励办邀请了部分科技奖励改革的亲历者、国家科技奖励委员会历任委员、奖励办老同志、资深评委、获奖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回顾历史、总结经验、建言改革、展望未来。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主任委员、第一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主任委员、科技部原部长朱丽兰,科技部副部长侯建国等领导和有关专家出席座谈会。座谈会由奖励办主任邹大挺主持。
      与会代表充分肯定了《条例》实施以来科技奖励取得的重要成绩,对进一步完善科技奖励制度积极建言献策。
      “我确实感到科技奖励工作成绩辉煌,调动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科技发展,提高了综合国力,功不可没。”2002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金怡濂院士在座谈会上表示,他说出了十多位与会代表的心声。


        科技奖励见证了我国科技飞速发展

 

      科技部原副秘书长段瑞春回顾了国家科技奖发展历程。他说,我国科技奖励事业与新中国科技发展同步。1999年,国家对科学技术奖励制度实行重大改革,现行的中国特色科技奖励体系由此确立。15年来,《条例》的导向是好的,制度执行也是成功、有效的,尤其近年来为强化公开公平公正做了大量工作,受到了大家的好评。
        “奖励工作应当说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每个时期的科技奖励都代表了我国当时的最高科技成果,也展示了我国科技一步步跨越发展的历程,科技奖励工作起到外塑形象、内聚人心的作用。”中国科学院发展规划局局长潘教峰如是说。
      经过多年发展,科技奖励已经成为国家人才政策、科技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15年来,25位著名科技专家登上了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领奖台,42305人次获得自然、发明、进步三大奖,汇聚了全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强大合力;奖励了4706项科技成果,引导科技创新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发力;科技奖励引导科技工作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营造了公平公正的创新环境,培育了崇尚创造的创新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表彰了18个国家的76位外籍专家和2个组织,提高了我国科技创新的国际合作水平。
      解放军总参谋部科技委常委钱七虎院士说:“科技奖励工作的作用重大,评审也非常严格,现在全社会都承认了,科技奖励工作在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等方面起了巨大作用。”
      作为一名地方科技管理人员,山东省科技厅巡视员徐茂波对此深有感触。他说,《条例》实施以来,以国家科技奖领衔的政府科技奖励的公信力、影响力不断提升,科技奖励在激励科技人员创新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获奖项目对推动地方的科技创新、调结构、转方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生命线


      “我总体感觉科技奖励制度在不断完善,科学技术奖在公平、公正、公开方面还是做得挺好的。”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陈和生院士表示。这也是与会专家的共识。
      科技奖励监督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原卫生部副部长彭玉说:“我参加科技奖励工作十几年了,亲历了奖励工作采取的很多措施,包括回避制度、管理制度、监督制度等等,不断完善有很大的进步,举报的问题减少了。再比如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评审,可以对你开放,没有什么不敢见的事情,这些都说明奖励工作公开透明,也说明对自身工作的自信。”
      确实,国家科技奖的公信力源于其日益严格和透明的评审程序。例如,为增强保密性,网评实行“全盲管理模式”,随机遴选评委,对工作人员隐藏专家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为减少外部干扰,实行一天评审制,视频答辩,全程录像存档;为提升科学性,强化小同行专家评审,增强候选项目与评委的专业匹配度,健全自然奖海外专家函审制度。
      此外,建立社会评议制度,试点经济效益核查制度,扩大公开提名推荐,细化评审评议事项,规范专用项目评奖流程,创新国际合作奖评审模式等新措施新办法陆续出台,改革不断深化。


      建议加大对原始创新和中青年科研人员的奖励


      与会专家和领导也对国家科技奖励评审工作提出了建议。“刚刚落幕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对科技创新提出了更高目标,也对科技奖励提出更高要求。”奖励办第一任主任张铁铮建议,应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再对《条例》进行针对性的修改。大家建议要在肯定《条例》实施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保持政策稳定性,金怡濂说,“科技奖励大的框架必须有延续性,改革后相互之间要有对比性”。
      科技部原部长朱丽兰强调,应认真研究科技奖励工作如何服务于创新驱动发展这个大课题。大家积极建言加大对原始创新的激励力度,中国石化集团曹耀峰院士认为,过去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现在我们到了跟跑、并行甚至领先的阶段,加大对原始创新的奖励力度恰逢其时。
      中国载人航天工程总设计师周建平院士表示,国家科技奖被社会各方认可、看重,宜精不宜多。
      最大限度地释放最高科技奖的激励作用,奖励办第四任主任黄英达则认为,应在国家最高科技奖以外,设立国家青年科技奖,由国家主席签发证书。
      谈及完善推荐提名制,朱丽兰说,“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今天,应该对基层各方面了解的更多一些,不要论出身、论院士、论国家计划等等,给他们提供推荐渠道。奖励既要顶天,也要立地。”她用屠呦呦先生获得诺贝尔奖为例,说到“真正的创新奖或者分量很重的奖也得有人识货”。
      据了解,青蒿素的整个研发过程一直得到了国家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相关成果一共授予了7个国家奖,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屠呦呦先生也于1978年因青蒿素抗疟研究获全国科学大会奖,1979年获得国家发明奖。
      对于加强评审专家队伍建设,中国工程院原副院长干勇认为既要随机遴选专家保密评审,又要确保专家的水平和权威,建议可采取两层专家制度。“一层是相对固定的领域知名专家,这些人是公开的,出了学术性问题他们要负责;一层是随机抽取的专家。”
      强化引导省部级科技奖和社会力量设奖,徐茂波建议,“要加大对地方科技奖励工作的支持”。周建平说,“国家也应该鼓励行业的奖、学会的奖、民间的奖,应该引导他们通过提高奖励质量建立自己的公信力。”
      针对奖后利益挂钩的问题,陈和生建议,不要把获得国家奖作为政绩或者某种利益驱动来运用。潘教峰说,“奖后利益挂钩不是奖励工作自身的问题,奖励管理部门要把握好政策导向,通过科学、严谨的组织,防止不正当的利益干扰。管理部门搭好台,让专家唱戏。”
      侯建国副部长在总结发言时表示,《条例》实施15年来,科技奖励工作有效地激励了广大科技工作者不断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但随着我国科技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更加需要鼓励原始创新,鼓励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更紧密结合,国家科技奖励制度也在不断改革和完善。国家科技奖励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经验、直面问题,通过改革让科技奖励工作更好地发挥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积极性和创造力的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更大的贡献。
      据悉,根据国家科技奖励委员会会议通过的科技奖励改革重点工作有关要求, 2016年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和加强国家科技奖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国家科技奖要强化推荐制度,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要对所推荐候选项目的学术评价、影响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要进一步依靠专家,完善小同行专家评审。进一步严肃评审纪律,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氛围。进一步注重奖励原始创新,更好地激励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