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在靖召开

30.08.2018  12:41

昨天,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省人大法工委在我市召开《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立法工作座谈会。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弘强,省人大法工委主任王腊生,泰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杜荣良,靖江市委书记赵叶,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周如勇参加活动。

与会领导和代表实地考察了城中派出所见义勇为工作站、巡特警大队见义勇为工作站以及蓝天救援队见义勇为工作情况。弘强指出,靖江市见义勇为工作积极有为、成效明显,特别是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坚持高标准、高要求,有力规范了见义勇为的确认、表彰、奖励、宣传和基层基础工作,实现了见义勇为工作的网格化、条块化、社会化,有效地解决了见义勇为工作“最后一米”,有力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许多工作经验和做法值得其他区域借鉴。

据悉,《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自1995年6月颁布实施以来,历经23年,2002年经过一次修订。《条例》的施行为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此次修订工作注重提炼全省十多年在见义勇为工作上的实践经验,进一步解决存在的问题。

座谈会上,弘强表示,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条例立法修订的认识,强化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夯实见义勇为事业发展的基础,把《条例》修订出台作为新的契机,在全省上下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将全省见义勇为工作推向新的发展高度,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