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车借给朋友两天却被“合法”卖掉!骗子是如何做到的?

03.05.2016  18:20

  新华报业网讯 奔驰车借给朋友两天,自己不在场,却顺利“合法”转手3次,车主变成了自己不认识的陌生人,再也要不回来。3日,记者从常州市钟楼司法部门得知这桩离奇事。

  常州的陈先生是一名80后创业青年,事业小成后购买了一辆奔驰汽车,亲戚朋友们都为他感到高兴。2015年12月,陈先生的朋友陶某称其亲戚结婚,用奔驰车比较有面子,想借他的奔驰开两天。碍于情面,他当即让陶某将车开走。

  然而,两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陶某却迟迟没有还车。当初说好只是借用一下的,怎么一借就没有音信了呢?于是陈打电话催促陶某还车,但是陶某都以各种理由推脱,到后来,陶某索性拒绝接听陈先生的电话,也拒绝与他见面。对于陶某的避而不见,陈先生很气愤,找到律师打算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自己的汽车。

  原以为找到汽车就能解决问题,但律师到车管所查询后却发现陈先生的奔驰汽车已经转手3次,目前车主是居住于安徽合肥的周先生,车牌号码也由苏D变成了皖A。这样的查询结果让他非常意外。

  “为什么我没有签字同意,汽车也能过户给别人?”陈先生始终无法理解。但是,车管所却给出了答案。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相关规定,提交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即可办理过户登记,根本无需机动车登记车主到场。

  原来,陈先生为图省事,将自己的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行驶证全部放在了车上,陶某拿着那些证件,再加上二手车交易公司的配合,过户手续办的非常顺利。由于车辆经过3次转手,从一辆常州车变成了合肥车,所以追回车辆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作为原车主,杨先生将车辆第一次转手的买卖双方陶某以及马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最终,法院判决陶某赔偿陈先生255694.7元;买方马某在145000元范围内对陈先生承担补充赔偿责,而安徽合肥的周先生因为善意取得,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该案经办律师提醒,为了保障财产安全,最好不要随意出借机动车,更不要将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材料同时放置在机动车内,否则名下的汽车有可能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转让给了他人;对于二手车买方而言,在购买二手车时,一定要查明与自己进行交易的是否二手车的真实车主,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唐传虎

编辑: 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