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酒驾、肇事逃逸 盐城94人首上"失信榜"

01.04.2015  21:04

  “吉某等14人因交通违法成为较重失信人员,另有80人成为一般失信人员……”记者26日从盐城市交警支队获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该市94名文明交通违法失信人员首批上榜。

  2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驾车者出现闯红灯、酒驾、遮挡号牌、肇事逃逸等交通违法次数累计到一定程度,驾驶人的职务升迁、银行贷款都会受影响。盐城首批公布的曝光名单中,49人因酒后驾车甚至发生交通事故被查处;15人因未悬挂车牌号或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而违法;另有多人因一个记分周期内记12分,或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而“上榜”。

  交通失信行为分为一般、较重和严重3个等级。其中,一年内闯红灯、超速等累计20起,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都算作一般失信行为。出现飙车、肇事逃逸、伪造号牌等行为的,算作较重失信行为;出现机动车恶意交通违法,如交通肇事被判刑的算作严重失信。

  有车主质疑:如果是因为“一时疏忽闯了红灯”,被记录为交通失信是不是过于“严厉”了?“事实上,设置一年内累计20起违法这个‘门槛’,就是为了避免因为偶尔疏忽大意而导致的交通失信。”盐城市交警支队一位负责人表示,20起违章是基于省有关部门对省内交通违法数据的统计分析做出的,一般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多不超过20次,只有5%左右会超出。如果一年“不小心”超过20次,就说明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状态很有问题。(卞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