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太湖美!苏州市检察院携手共建水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14.12.2022  10:13

  12月8日,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太湖流域管理局苏州管理局共同举办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签约仪式暨联合巡湖活动,苏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勇,太湖流域管理局苏州管理局总工程师徐金龙等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双方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该《意见》共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协作重点领域、工作机制、保障措施五个部分。协作重点领域包括水利工程管理、河湖管理、水旱灾害防御,以及其他违反水法、防洪法、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导致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水事违法行为。双方建立了日常联络、工作会商、执法司法联动、案件协办、信息共享、宣介培训等六大工作机制。双方明确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研究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协调重点难点问题。协调解决执法难题,与其他行政机关和单位共同会商研判。联合开展巡查、专项行动、挂牌督办案件等工作,共享执法设施设备。互相移送案件线索,协作调查取证,聘请苏州管理局执法人员或水利专家为特邀检察官助理,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办理相关案件。推进信息交流平台共建,根据办案需要提供有关监测数据、卫星遥感影像资料及行政管理、行政处罚等信息;互通各自行业内对水域岸线管理、水工程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行政执法、公益诉讼等方面的政策要求、法律法规适用和指导性文件精神。推进党建共建,共享宣传载体,共同发布典型案例,合作组织业务培训。苏州管理局可聘请检察官为普法讲师,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参与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水利法治宣传志愿队伍建设。

  与会人员共同开展了巡查太湖活动,查看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和保护情况。联合巡查组沿途发现吴中区金庭镇某营地擅自在太湖里修筑围堰,涉嫌侵占湖泊的行为,以及500千伏输变电线工程跨东太湖段原有线路未按许可要求及时拆除的问题。对于巡查发现的问题,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介入调查,推动问题解决。

  苏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勇在参加活动中表示,太湖流域面广量大,河湖保护治理难度非常大,推动检察机关与水利部门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既能够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监督、支持和法治保障作用,共同打击水事违法行为,也解决了检察公益诉讼手段不足、高质量的案源线索较少等难题,尤其是可以更好地发挥苏州市检察院对省内太湖流域公益诉讼机动管辖的优势,形成检察与行政保护合力,加强对水利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

  太湖是苏州的母亲湖,是流域洪水集散地、水资源调配中心和长三角地区水生态与水环境的晴雨表。保护好太湖水安全、水生态、水资源、水文化是支撑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前提,也是太湖流域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接下来,双方将依托签署的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流域管理机构统筹协调优势和检察公益诉讼在水利领域的监督、支持和法治保障作用,携手保护太湖流域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