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生态引领区明年建成“无化区”

02.06.2017  11:11

  新华报业网讯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推进生态保护引领区和生态保护特区建设的指导意见,2017年在太湖上游宜兴、武进开展生态保护引领区建设试点,在逐步完善试点的基础上,建设范围逐步扩大到其他条件成熟的县级地区。

  意见要求,在生态保护引领区实施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率先建立产业引进类别“白名单”制度。太湖一级保护区内引领区2018年底前力争率先建成“无化区”,沿江重点规划区域、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和通榆河清水通道沿岸两侧1公里范围内引领区2020年前所有化工企业完成关停并转。在生态保护特区内同样实施“正面清单”管理,除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产业和必要的交通、水利、电力、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禁止其他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行为。(记者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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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