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流域首划水生态功能区

18.05.2016  09:34

  17日,省政府批复下发《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试行)》。这个区划将山水林田湖看作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根据其状态,我省将太湖流域划分为4个等级,分别赋予不同的环境目标,并纳入政府考核。我省太湖流域是全国首个按照“生命共同体”理念建立水生态环境功能区的地区。


  我省太湖流域共划分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49个(陆域43个、水域6个),分属4个等级,其中生态I级区5个、生态II级区10个、生态III级区20个、生态IV级区14个。其中I级区面积约占流域总面积1/10,IV级区约占1/3。划分的标准,既有水质等级,也有生态红线比例、底栖动物数量等多重考量。


  省环保厅流域处副处长黄卫解释说,过去我们对水体的考核,主要标准是以“”为本,划分的标准是按照水体可以给人类服务的功能。新的功能分区则强调“生命共同体”的生态状态。比如,I级区是指具有健全的生态功能,需全面保护的区域,包括水生态健康指数要达到良(该指数由藻类、底栖生物、水质、富营养指数等组成),生态红线面积要占I级区面积的69%等。


  不同的等级,将实施差别化的流域产业结构调整与准入政策,对生态I级区、Ⅱ级区重点实施生态保护,新建、扩建产业开发项目逐步实现污染物排放减二增一;对生态Ⅲ级区、Ⅳ级区重点实施生态修复,新建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我省将在试行基础上逐步将该目标纳入太湖流域地方政府目标责任书考核体系,定期监督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