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推出湖长制“升级版”:建立国内首个跨省湖长协商协作机制

15.11.2018  18:11

      新华社南京11月14日电(记者 刘宇轩)临界水源地保护区如何划定?跨流域污染如何治理?毗邻湖域开发如何勘界?11月13日,在江苏宜兴召开的太湖湖长协作会议上,一位太湖流域湖长的“三问”表达了沿太湖各级湖长对跨省协作治理的期待——江苏、浙江两省的湖长们用掌声见证了国内首个跨省湖长协商协作机制的诞生。

  协作会议上,《太湖湖长协商协作机制规则》获得通过。规则指出,太湖协商协作机制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太湖沿湖地区间、河湖长间的协调联动,统筹推进流域间的综治、管理、保护,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问题。

  据了解,考虑到江苏所占太湖面积大、岸线长,协作机制在江苏省河长办设办公室,并设3位召集人,由江苏、浙江省省级太湖湖长和太湖局主要负责人组成。机制成员主要包括环太湖省、市各级湖长、主要出入太湖河流的县(市、区)河长、太湖局和相关省市河长办人员。

  “机制不会弱化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也不改变已有的河长湖长组织体系和部门分工。”太湖流域管理局副局长黄卫良介绍说,机制活动形式主要包括召开协作会议、开展联合巡湖、进行专题协商等。

  会上,沿太湖的苏州、无锡、常州、湖州四市湖长分别表态,支持建立太湖湖长协商协作机制。江苏常州市市级太湖湖长韩久云说,要建立太湖巡查保护联动机制,加强沿湖部门联动执法,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浙江湖州市市级太湖湖长蒋伟峰说,希望和兄弟城市一道推进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保障饮用水安全。

  水利部副部长魏山忠说,太湖湖长协商协作机制是国内第一个跨省湖泊湖长高层次议事协调平台,是太湖流域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的创新举措,沿太湖各地要全力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据悉,太湖湖长协作会议是由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联合江苏省、浙江省河长办举办,水利部河长办、河湖司、太湖流域管理局和江苏、浙江省河长办、水利厅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商定,协作会议第二次会议将于2019年在浙江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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