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通报"12·13"案情 公安局长道歉警界大整顿

03.01.2015  01:34

  原标题:太原通报“12·13”案情,公安局长道歉警界大整顿

  人民网太原1月2日电(记者周亚军)太原市人民政府1月2日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12·13”案件进展,公安局长诚恳道歉,表示“正风肃纪,势在必行!乱象不除、绝不收兵!

  据太原公安部门早前通报,12月13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龙城派出所民警在处置“龙瑞苑”工地纠纷警情期间,发生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案件性质极其恶劣,影响极为严重,极大地损害了太原的形象,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形象。

  “12·13”案件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王儒林要求迅速查清事实,依法从重从严处理,追究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案情;公安机关要吸取教训,正风肃纪,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在新闻发布会上,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茂玉通报了案情进展。据介绍,“12·13”案件发生后,太原市检察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进行了详细调查取证。12月26日,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民警王文军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12月30日决定逮捕。12月31日,对郭某、任某,依法以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周茂玉说,当前,决定案件的性质以及如何进行依法查处的关键在于,查明周秀云的死亡原因。而查明原因必须对尸体进行解剖检验。从12月19日至今,太原市有关方面反复与死者家属进行沟通,同时向死者家属提供了省外四家知名司法鉴定机构供其选择,并表示同意家属自行指定其他合法的鉴定机构。目前,仍在与家属进行协商,争取家属同意尽快进行尸检,以尽快获取办案需要的关键证据。

  太原市公安局局长汪凡对死者表示沉痛的哀悼,向受害人家属和社会表示了诚恳的道歉。他说:“‘12.13’案件的发生,暴露出太原公安队伍治警不严的积弊,性质极其恶劣,教训极其惨痛,暴露出的问题只是冰山一角。作为公安局长,我深感责任重大。正风肃纪,势在必行!作为一把手,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只要我在这个岗位一天,就绝不会任由害群之马损害太原公安形象。乱象不除、绝不收兵!”

  据悉,新年首日,全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了“正风肃纪、规范执法”大整顿,制定出台正风肃纪责任制,向队伍积弊开刀,向执法乱象亮剑,全面整顿规范执法执勤工作,以尽快扭转太原公安形象。

  汪凡表示将牢记教训,把每年12月13日作为全局的“执法警示日”,警钟长鸣。公安系统将从各级领导班子抓起,凡是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班子,一律调整;凡是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一律撤换;凡是领导责任不落实的,一律免职;凡是不履行人民警察职责、漠视群众疾苦、侵害群众利益的,一律严处;太原公安将以“零容忍”的态度整肃警风,全面排查执法执勤和窗口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违法违纪民警决不护短,决不手软;凡是排查出的问题,要紧盯不放;凡经整改再次发生问题的,一律从重处理。

  “我们将牢记执法为民的宗旨。严格按照王儒林书记‘六权治本’的要求,依法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后,谁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败坏公安形象,就摘谁的帽子,砸谁的饭碗。”汪凡说。

  周茂玉表态说,检察机关将秉持全面、客观、公正的立场,依法尽快查明真相。“作为检察长,我将以对人民群众、对法律、对案件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此案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对于我所经办的案件,我将终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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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环球网

  作者:周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