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生态检察”护航田园城市建设

24.07.2015  13:39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希望江苏在“率先”、“带头”、“先行”内涵中,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个标杆。近几年,太仓先后获得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生态示范区”、“国家生态市”、“中国长寿之乡”等诸多荣誉称号,去年,太仓又提出了以“打造田园城市新样本、民生幸福首善区”为城市的发展目标,在建设这座美丽田园城市的同时,太仓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践行多元化监督,塑造“生态检察”品牌,为地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当好执法衔接“联络员”,推动环保协作一体化  

    在太仓市检察院民行科科长沈建新的案头,整整齐齐摆放着一排文书,这是今年以来,太仓市环保局移送的全部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共77份。每一份处罚决定书,他和科室的干警都会仔细检查,查看其中是否有环保案件监督线索。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对于已经完结的环保行政处罚的活动进行监督,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如果在违法行为被查的初期能够及时跟进,对于调查取证、固定证据、适用法律、线索移送等方面,具有更好的指引作用。”沈建新谈到。 

  经协商,2015年3月,太仓市检察院在环保局挂牌成立检察工作室,指派专员驻点环保局。工作室成立后,该院于每周一至周三派员驻点环保局开展工作,并与环保局建立重大案件协商、日常案件通报、联席会议等制度,在案件调查、证据收集、犯罪线索移送、法律适用等方面相互协调,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同时,该院作为全市“两法”衔接工作的牵头单位,积极联系相关部门,依托现有的电子政务网络,建立起涵盖行政执法机关与公检法机关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对各类重大行政处罚信息筛查、审查,以及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重点加大对环保、国土、林业、水利等10余个涉及生态文明建设部门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 

  为了增强打击生态环境犯罪合力,太仓市检察院与该市法院、公安局、环保局建立了环境保护执法联动机制,与张家港市检察院、常熟市检察院建立了沿(长)江区域环境保护联动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大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的协助力度,形成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公益诉讼相结合的全方位责任追究体系。 

  经过实践探索,该院“生态检察”环保联动机制的作用逐步显现,2013年以来,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监督环保案件线索6件。今年5月,太仓市环保局在查处一企业油品泄露一案中,该院民行科迅速派员介入,并充分履行民事检察的督促引导作用,在与太仓市环保局共同走访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后,通过强化民事证据固定、开展环境评估、配合拟定治理方案等, 决定启用民事责任追究机制,追究当事人的环境修复责任。 

     当好环保信息“调查员”,推动环保治理现代化  

    2014年 2月,太仓市一家食品公司为节约成本,将原本应由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废水,运至该市省道附近的同一雨水窖井中进行偷排,致使周边河流受到污染,影响周围百姓的生产、生活。 

  太仓市检察院得知这一情况后,依法适时介入,最终以支持起诉方式,推动太仓市环保局提起公益诉讼,请求法院追究该食品公司的环境修复责任。鉴于该公司主动根据治理方案清理被污染河道,改善污水处理设施,积极承担修复环境的责任,太仓市环保局申请撤诉,今年3月,苏州市中级法院依法做出撤诉裁定。 

  “这起案件是《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我们院办理的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但是在对近年来检察机关开展的环保公益诉讼进行调查以后,我们还是发现存在着法律规定欠缺、检察机关诉讼地位不明确等问题。”太仓市检察院分管检察长李峰说到,“目前太仓市尚未设立环境公益类社会组织,不利于生态环境维权诉讼的开展。”该院经过调研论证,提出完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机制的建议,报送了《亟待设立环境保护公益组织》的情况反映,得到太仓市委主要领导的重视并批示。 

  近年来,该院通过走访、实地考察等方式,积极开展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执法现状调查活动,撰写的调查报告《长江下游地区生态环境亟需加大综合保护力度》被省委信息采用;撰写的《交界地带违法养殖畜禽污染环境、危害食品安全的调查报告》,得到市委政法委书记的批示肯定,并推动相关治理工作的开展;撰写的检察情况反映《污染环境案件暴露出执法“四难”》被苏州市委办、苏州市政府办评为“年度优秀信息”,并得到时任苏州市委书记批示。 

    当好环保法治“监督员”,推动环保司法专业化  

    为做好环境保护这项最大的民生工程,太仓市检察院强化检察机关履职的实体作用,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生态保护的刑事犯罪,依法快捕快诉,强化对破坏环境犯罪的立案监督,解决纠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同时对监管领域进行“去污”,深入查办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背后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很好地发挥了警示和震慑作用。  

  数据显示,2013年以来,太仓市检察院先后受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案件4件11人,批捕2件2人,提起公诉2件9人,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1件11人。该院在农村清洁能源补贴领域开展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立案查处市发改委副主任王某等系列玩忽职守、受贿案件,严厉打击违规获取农村清洁能源项目补贴的行为。针对查办案件中暴露出的秸秆收购补贴资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延伸办案触角,及时向市农委提出检察建议,敦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秸秆补贴资金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普法宣传教育,促使该市秸秆综合利用各环节管理秩序得到有效改善。 

  通过司法办案和检察宣讲团、检察官说法等形式,加强检察宣传,企业的环境风险意识逐步提高,企业负责人普遍认识到,污染环境将会受到法律严惩,防污治污必须牢牢抓在手上。辖区群众环境维权意识不断提高,检察机关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途径,受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投诉、举报1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