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民工】太仓法援快速化解群体性劳资纠纷

05.02.2017  02:04

日前,苏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徐某等13名农民工在太仓市法律援助中心帮助下,成功获得13万余元的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徐某等13人在2015年9月份陆续进入苏州美康食品有限公司工作,双方未签到劳动合同,2016年起,公司开始陆续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多次向劳动部门反映,均未得到解决,徐某等人遂向公司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并向太仓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援助中心经审查后迅速指派江苏至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徐某等人申请劳动仲裁。援助律师认真分析案情,多次与公司沟通协调,最终经劳动仲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公司支付职工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133714.09元,并于规定时间发放到位。徐某等13人在年前领取到了公司发放的工资及赔偿金,得以顺利回家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