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政社互动”释放“多元共治”活力

11.04.2017  10:03

  本报特约记者 张全连 本报通讯员 薛 亮 沙 一

  从完善社会组织结构,到搭建服务平台,提供精准服务;

  从破解社会治理难题,到健全协商机制,提升自治能力;

  从“政府单一管理”,到坚持群众主体,实现“多元共治”……

  近年来,太仓市司法局加强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与深度运用,着力推进市镇两级政府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人民团体等社会主体的有效沟通、良性互动,率先在全国启动“政社互动”实践探索,在破解社会治理难题上交出了令人满意的答卷。去年6月,太仓市申报的“政社互动”开创社会治理新格局项目,名列“2015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之首。

  “政社互动的核心理念是社会主体平等尊重、多元主体合作共治。”苏州市司法局局长王侃介绍,太仓推动社会组织与司法行政深度融合,走出了一条具有本土性、科学性、前瞻性的社会治理新路。

  孵化培育,激活社会组织自我管理细胞

  近日,江苏首家镇级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在太仓城厢镇揭牌。

  “孵化基地重点孵化培育司法行政领域各类型社会组织,并提供政策解读、人员培训、登记辅导、项目策划、制度设计、资源对接、跟踪指导等服务。”太仓市司法局局长顾潇军告诉记者。

  城厢镇在太仓最早试点“政社互动”,也最早尝到了政府“放手还权”的甜头。

  2014年9月,国家铁路规划重点项目沪通铁路太仓段征地拆迁工作启动,该段铁路途经城厢镇新农村,镇政府决定把“拍板权”交给群众。村委会走遍拆迁农户,了解村民需求,阐述铁路项目将给大家出行和生活带来的改变,并以“群众代表”身份与政府协商具体拆迁补偿办法,不到3个月,187户村民顺利拆迁。

  从习惯“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转变,折射出“社会协同”的作用。近年来,太仓市法律服务团、娄城老娘舅联合会、“光辉”志愿者之家、浮桥镇“老舅妈”调解志愿者队伍等新型社会组织纷纷涌现,社区矫正多元协同机制、普法市场化运作机制等逐步建立,司法行政部门与社会组织合作共治的格局初步形成。

  为把对社会组织从“领导”变成“指导”、从“单向”变成“双向”,太仓司法局聘请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博士后、江苏省社工领军人才陈维佳担任顾问,共同设计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创客基地建设方案及制度,成立由司法局等多部门组成的深化全市社会组织参与司法行政领域工作创新领导小组。

  去年初,太仓司法局聚焦镇(村)级社会组织,城厢镇老娘舅志愿服务社、璜泾镇光辉法治艺术团、浏河镇心桥法律服务社等10个具有镇域特点、司法行政特色的社会组织孵化出壳;以志愿者和律师为主体的141个村(社区)便民法律服务“阳光屋”全部完成备案登记,实现司法行政领域“政社互动”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飞跃。

  权力“瘦身”,搭建政社深度融合新平台

  还权于民、委托管理、购买服务,太仓正逐步通过政府权力“瘦身”,实现社会组织的权力归位;通过社会组织自治能力的提升,实现与司法行政为民服务承接互动。

  为促进社会组织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太仓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以“政社互动”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司法行政管理与服务方式改革的意见》,梳理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应履行的司法行政职责事项,厘清司法行政部门和各类社会组织权责边界。

  平台搭起来,项目动起来。去年,太仓市司法行政部门共投入37.2万元向市义工联、光辉矫正社社工事务所、太阳法治文化艺术团等社会组织购买深化安置帮教改革试点、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和演出等项目。为阳光心理服务中心、启航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争取到“阳光照进失依家庭,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成长”“社区特殊群体的心理关爱和辅导”“涉罪青少年关爱帮扶”等公益创投项目3个,扶持资金近20万元。

  民生为本 促进基层社会自治组织功能回归

  “有法律顾问在,群众就像吃了定心丸。”顾潇军认为,社会组织能否发挥作用,练好服务内功很重要。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顾问一定要“眼睛向下”,主动深入基层,协调化解矛盾纠纷,才能做好服务群众各项工作。

  去年8月,太仓司法局牵头建立社会组织法律顾问制度,律师与社会组织签订协议,为社会组织免费提供解答法律咨询、审核法律文书、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开展法律培训等法律服务;帮助光辉矫正社工事务所与上海新航社区服务总站、上海海布社工师事务所等省外专业社会组织开展交流合作。

  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为把基层社会组织的非法定义务劳动从“无偿”变“有偿”,出台《太仓市关于深化全市社会组织参与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创业实施办法》。对新注册登记的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和入驻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创客基地的组织,市财政均给予每年3万元的补贴;对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开发社工岗位、引进专业人才等均给予政策扶持。

  目前,141个村(社区)便民法律服务“阳光屋”与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形成了最基层的“政社互动”载体。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7年4月11日,A01-A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