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出台《人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13.10.2015  17:25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力度,促进人才结构转型和提档升级,日前,太仓出台《人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对人才资金的管理使用作了进一步的规范。
  一是明确“资金归口管理使用”。科技部门等职能部门与人才办签订“拨款项目责任书”,将各支人才队伍开发资金列入职能部门年度预算,实行归口管理,由职能部门负责预算公开、资金拨付等;预算年度结束后,职能部门编列财务决算报表。
  二是强调“专款专用、明细对应”。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单列支出项目,只可用于引进和培育各类高层次人才,不得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支出等。编制预算、签订责任书时明确各项目内容和预算金额,资金使用原则上以各明细项目金额为限。
  三是制定“资金使用备案制”。人才办、财政局不审批具体资金支付,各职能部门对每笔资金使用情况填写备案表,内容、金额须与实际支付情况一致,该备案表作为审计、监督、评估的主要依据。
  四是强化“绩效考核管理”。人才办会同财政等部门建立绩效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对专项资金开展绩效管理,所资助项目坚持质量优先、好中选优,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来源:太仓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