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六联合”社区矫正工作法

03.12.2015  13:03

 

一、目的意义

为不断丰富拓展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力量,由市司法局牵头,与市法院、检察院、团市委、关工委、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共同帮助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会。

二、主要做法

一是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市司法局和市人民法院联合制定出台《非太仓籍未成年犯本市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非太仓籍未成年犯在本市实施社区矫正的条件、审前调查、听证、衔接及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等进行了细化和规范,有力地促进了对非太仓籍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二是联合举办交接仪式。对满足接收条件非太仓籍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举办由市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所和村(居)相关人员及其监护人参加的交接仪式,当场办理移交报到手续,为其进行心理测试,并由司法局、法院、村(居)干部等与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及其监护人进行谈话教育,端正其矫正态度。

三是联合开展定期走访。市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判前进行走访沟通,判后进行定期走访教育,及时了解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社区矫正的情况和思想动态,做好有针对性的帮教工作。

四是联合协调解决问题。对工作被辞、情绪不稳、家长反映不良的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市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和司法所工作人员联合通过召开帮教座谈会、就业介绍会、维护权益等活动,及时做好思想教育转化工作,为未成年犯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是联合建立爱心帮教基地。市司法局、市人民检察院在和市肉松食品有限公司建立了市青少年爱心帮教基地。落实安置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的少年犯,提供一个既能学到技术,又有一定经济收入,且能教育感化的工作岗位,预防其重新犯罪。

六是联合建立帮教机制。市司法局与市关工委、法院、妇联、团市委等部门联合,建立了由社区矫正社工、五老关爱团、社区团组织、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四帮一”工作机制,定期走访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本人及其家庭,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共同帮助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会。

三、取得成效

近年来,由太仓市司法局牵头,联合全市相关部门积极做好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正工作,已有16名未成年犯在接受社区矫正,其中外地未成年犯6人,无一重新犯罪,实现了外地未成年犯的“同城待遇”,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长篇报道,得到省委罗志军书记的充分肯定。

四、总结反思

六联合”工作法通过调动市法院等相关部门开展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发挥市司法局、关工委、妇联、团市委等职能作用和主打优势,明确各方责任,推动会议联席、信息联通、工作联动、成果联享,形成帮教合力,进一步提升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工作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