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太仓局四个“注重”开展广告执法成效显著

21.11.2017  16:11


  新《广告法》实施以来,部分法律条文的理解适用存在一定争议,相关职业举报爆发式增长,广告监管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新形势、新问题。对此,苏州太仓市场监管局通过加强广告监管工作不断提升自身执法能力,查办了使用国家领导人形象广告、房地产虚假广告等一系列大要案件,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主要做法有四个方面:
  一、注重专项执法,房产整治成效显著。今年4月,该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下发《太仓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其中房地产违法广告是重点整治重点,期间共查办相关虚假违法广告案件20件,罚没款204.16万元,单件罚款最高达到75万元,专项行动对各房地产企业警示作用突出,全市房地产广告规范程度明显好转。此外,结合地方实际,该局还开展了教育培训广告、汽车销售广告和非法集资广告等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了一批贬低他人、使用绝对化用语等严重违法广告,进一步规范了相关行业广告活动,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注重上下协作,业务科室提前介入。针对绝对化用语等广告违法行为认定标准不统一、职业举报复议诉讼率高等问题,该局业务处室积极加强对分局工作的指导。一是对于同一举报人一次性举报多件违法的,由业务科室牵头组织会商讨论,协调处置尺度及标准,确保处置合法。二是在办理一些大要案件过程中,业务科室提前介入,在案件定性方面提供指导,在办案思路、证据要求等方面提供建议,确保案件顺利办结;三是对于大要案件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的,业务处室主动参加,了解当事人诉求,解答法律适用问题,及时化解矛盾。
  三、注重过罚相当,处罚尺度力求公正。该局在监管执法工作中,杜绝机械理解适用法律,而是综合考量违法事实、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严格按照过罚相当原则行使自有裁量权,力求执法严明公正。对社会危害性较大的违法行为,如使用国家领导人广告、房地产虚假广告及主观故意较强的广告,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对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违法行为,如网店点击量小、误导性不强的广告,依法适用减轻处罚。另外,该局查办的“太仓璜泾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案”还入选了江苏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四、注重理论研讨,召开专题研讨会议。一是召开了全系统广告监管工作交流研讨会,会上共安排十五个交流课题,由一线执法干部围绕典型案例、办案技巧和理论研讨等方面内容进行了热烈的探讨交流,并编制了《广告监管工作交流研讨材料汇编》,对于提升全系统执法办案能力和统一全局执法标准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鼓励撰写理论文章,今年以来,该局干部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国工商报》等国家级刊物已发表广告监管执法业务相关理论文章7篇,全局形成了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为广告执法实践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