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区“和谐促进会”自治经验引人民日报关注(图)

16.06.2017  13:34

 

6月14日,《人民日报》民主与法治周刊刊登题为《常州天宁区“和谐促进会”促和谐》的专题通讯,介绍天宁区在社区设立“和谐促进会”社会组织,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的特色经验。

2012年初,常州市天宁区司法局积极推行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解、民事民管制度,择优选聘办事热情、处事公道、懂政策法规、有丰富调解技能的社会能人加入和谐促进会。促进会以人际和谐为目的,以群众自治为主线,会员们发挥来自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主动当好社会治安守护员、政策法规宣传员、安全稳定信息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积极倡导法治社区、和谐社区新风尚。

和谐促进会的建立,让社区“说得上话”的人以串门子、拉家常、同娱乐、同劳动等方式拉近距离化解矛盾,充分体现“百姓事百姓决”的宗旨。如今一旦遇到社区拆违、安置社区楼道乱堆放、绿化晾晒等基层矛盾纠纷,群众第一时间就会寻求促进会帮助,通过会员们及时介入、反复协调、耐心释法,促使矛盾纠纷化解在百姓家门口。促进会自成立以来,已依法排查矛盾隐患500多起,受理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11件,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渐成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