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9天加班费超一月工资

25.09.2015  15:28

  今年的中秋节情况特殊,没有3天连休,只放两天假,那加班工资到底怎么算?劳动部门昨天给出了官方说法——放假日期的调整并不影响加班费的计算。

  据介绍,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法定假日是要支付3倍工资的。9月27日、10月1日、2日和3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10月4日、5日、6日、7日算是相邻几个周末的调休,在这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9月26日属于正常周六放假,如果加班也是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

  举例来说,比如职工张某的月工资标准为5000元,我国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如果单位安排他9月27日、10月1日、2日和3日这几天加班1天,那他的加班工资就应该为:5000(元)÷21.75(天)×300%×1(天) ≈690(元),如果这4天全部加班,加班工资将达到2760元。

  如果单位安排他在9月26日和10月4日至7日加班1天且不能补休,他的加班工资应为:5000(元)÷21.75(天)×200%×1(天)≈460(元),如果这5天全部加班,加班工资约为2300元。

  这样算来,如果这个职工双节这几天一直加班,一天不休的话,可以拿到的加班费就高达5060元,甚至比他一个月的工资还高。其实这也很好理解,因为两节假期全部加班的话,相当于拿到22倍的日工资,而我们正常的月工资也不过21.75倍的日工资。因此,两节加班是绝对要超过平时工资的。

  专家介绍,其中“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确定应当遵循下列原则:首先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依照上述原则确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记者代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