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7天加班市区最低工资约为1250元

22.01.2016  11:43

   中国江苏网1月21日讯 2016年春节假期为2月7日至13日,其中2月8日至10日初一、初二、初三3天为法定节假日,2月7日除夕、2月11日至13日初四、初五、初六4天为休息日。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今年2月7日除夕放假是调休,而不是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今年除夕加班,而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补休的,只需按休息日支付加班工资。

  上述是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加班费,实际情况中,许多加班职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要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应以约定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因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春节7天的加班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加班工资。否则,劳动者可向各级人社局劳动监察机构或拨打人社系统热线电话12333举报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徐州市劳动监察支队举报投诉电话:85805905。 (记者陈娟通讯员席卫东)

编辑: 周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