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启动大讨论大落实活动新一轮专项督查

19.12.2014  13:57

重点领域改革推进到哪一步?项目建设工作开展得如何?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情况怎么样了?各单位“中梗阻”清障行动后服务是否有了改善?最近,我市针对“解放思想再发力、重树标杆勇攀登”大讨论大落实活动,再次开展专项督查行动,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昨天,记者从市纪委了解到,专项督查开展时间从12月16日至22日,检查内容包括:各单位标杆的选树及赶超具体举措落实情况;各单位交流学习心得、交流自查报告、交流发展建议情况;各单位重点领域改革、项目建设突破、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梗阻”清障等方面的工作落实情况;各单位抓问题整改、围绕改革发展建章立制、归纳活动经验成果、谋划来年工作思路等工作情况等。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丁斌要求,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扎实做好督查工作,确保大讨论大落实活动落到实处,要统筹安排时间,处理好单位本职工作和专项督查工作之间的关系,切实做到两不误;要讲究方法,通过不断地督促检查,让各单位、各部门在思想上加以重视、在行动上加快落实,重点督查各单位“一把手”是否发挥好带头作用,是否理清明年工作思路,是否将大讨论大落实活动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促进”;要敢于挑“”,对照督查实施方案,实现对督查单位的全覆盖,对未按序时推进的,要跟进督促,确保序时完成;对未按标准推进的,要当场指出,督促立即整改。

 

2015年度个体工商业户税收定额调整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57号公告,自2014年10月1日起,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暂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为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依法规范个体税收秩序,自本月起,市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将联合对我市个体工商业户纳税义务履行情况进行全面调查,遵循“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依法进行定额核定与调整,核定或调整后的定额执行期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敬请广大纳税人依法配合。

 

2014年10月1日之前没有依法主动申报纳税的纳税人,请在2014年12月31日前,主动到税务机关申报补交,逾期不申报缴纳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