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从6大方面​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17.05.2016  15:04

  日前,常州市正式印发出台《常州市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意见》涉及降低企业用工、物流成本,降低用能、用地成本,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轻企业投资成本,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6个方面41条措施。经测算,落实这41条举措有望每年为企业直接降低成本100亿元左右。

  为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意见》提出,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全市失业保险费率由现在的2%降至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的比例为1%,个人缴费的比例为0.5%。困难企业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提供有效缴费担保后,经批准可缓缴除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可达6个月。

  企业用工成本的最大头是人员工资。《意见》明确指出,将根据省部署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降用能、用地成本方面,从今年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价格下调3.12分/千瓦时。用气成本上,暂停2016年工商用户天然气冬季加价政策,可减少工商用户用气支出1000余万元。

  在减轻税费负担方面,《意见》提出,从2016年起暂停征收防洪保安资金。取消网络计量检测费、粮油储存品质鉴定检验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停止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有关规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政府性基金等。落实这方面政策后,预计全年将为企业减轻负担68.5亿元。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主要涉及:做好创办企业、投资办项目等重点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对应承接和取消下放工作、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收费行为、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等。

  《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常州市政府将把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作为督查重要内容,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发展、关爱实体经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