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干三个月 ,再上新台阶

08.10.2015  11:30

  9月29日,泰州市检察院召开了全市基层院建设推进会。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检察长座谈会精神,科学分析今年以来各项工作发展态势,对照全年目标,找准差距,加大追赶力度,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会上,周剑浩检察长提出“大干三个月、再上新台阶”的动员号召。 

  一、全力抓好司法办案工作 

  1.坚决维护社会稳定。要善于运用政治眼光和法治思维分析形势、处理问题,以法律武器维护社会稳定。一方面,依法惩治严重危害群众安全的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另一方面,大力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完善“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建设,畅通联系群众渠道,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法治意识。 

  2.持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以有案必办、有腐比惩的决心和行动,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侦查部门要把“一案一预防”作为衡量案件办理是否成功的一个硬性指标;预防部门要深入开展案例剖析、行业预防等工作,深入推进“预防网上警示教育基地”及“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不断放大品牌效应。 

  3.进一步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在刑事诉讼监督中,加强对刑事案件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及动用刑事手段违法立案、插手经济纠纷的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违法限制人身自由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监督。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中,市院在加强对生效裁判监督的同时,要统筹组织基层院综合运用提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纠正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对诉讼程序及执行活动的监督。 

  二、统筹推进司法改革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根据高检院和省院的新要求,我们既要建立有两名以上检察官组成的检察官办案组,也要探索设立独任检察官。要通过制定岗位说明书等形式,明确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以及检察行政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工作内容,合理配置其权责利。在依法  “放权”的同时,必须坚持授权与控权同步,突出对检察权行使的监督制约。 

  二是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四中全会的重要部署,我们要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深刻把握改革内涵和要求,全面提升自身司法能力和水平。一方面,要坚持法律监督不动摇,不断强化对刑事审判活动合法性和判决裁定公正性的监督;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健全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监督引导取证机制。 

  三是认真落实公益诉讼试点任务。根据省院的工作方案,泰州被确定为试点地区。我们一方面,要准确把握试点工作正确方向,始终体现“为公”二字,要突出重点案件。另一方面,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即诉前程序前置制度、案件层报审查制度、线索报备制度。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检新要求 

  1.要把思想建检放在首位。要把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最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要结合学习先进典型人物和剖析反面典型,突出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同时,要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提升制度执行力。              2.要把严管干部作为重中之重。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并结合检察机关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具有检察职业特点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 

  

  3.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要把党的纪律和检察工作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干警;每个检察干警都要在头脑中树立纪律“红线”,把高检院和省院关于司法办案的禁令和个人行为守则视作通电的“高压线”,坚决不去触碰,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4.要在规范司法专项整治上取得明显成效。要从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力的高度出发,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善始善终,不走过场。对于查摆出的问题,应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5.要以改革为杠杆推动检察人才建设。要把改革中涉及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的有关政策用足用好,全面推进检察人才六项重点工程,分层分类分级抓好检察人才建设。 

  最后“周剑浩检察长还要求全市检察机关铆足干劲、奋力创新,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争当“十佳人民满意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