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大幅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

06.03.2017  17:04

近日,连云港市司法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大幅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新标准自2月24日起执行。

文件明确该市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和其他专业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按照不低于800标准支付办案补贴。对于涉及聋哑人、少数民族、外国人的案件,确实需要聘请翻译人员的,可另支付翻译费,也可据实报销。参与法律援助机构或其他场所值班的社会律师和其他专业人员,按照每日100-400元支付值班补贴。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补贴标准,按相应收费标准的50%支付办案补贴,最高限额不超过每件2000元。

同时,文件明确了其他情形办案补贴标准。对于跨省、市、县(区)办案或者办理申诉代理案件的,可适当增加办案补贴。因申请人撤销法律援助申请等特殊原因导致案件提前终止的,根据实际工作量适当支付办案补贴。针对案情特别复杂、受援人数众多的案件,可按照受援人数或具体工作量相应折算增加案件补贴,最高补贴总额可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