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一起来“找茬”识别冒牌“通缉令”

10.11.2016  09:35
日前,腾讯手机管家产品服务的腾讯移动安全实验室,发布了《仿冒公检法诈骗报告》,全面解读电信诈骗的现状。 《报告》显示,仿冒公检法类涉案金额最多,占比57.39%,成为目前电话诈骗的最大毒瘤。其中,不法分子仿冒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三大执法部门,利用其权威性,以仿真度极高的各类“通缉令”等为由,骗取受害人的方式得手率最高。 这些冒牌“通缉令”,当真是天衣无缝么?如果有漏洞,那么破绽在哪里呢? 李先生一登陆电话里那个检察官提供的所谓全国追逃网页,刊登自己照片的一则“通缉令”赫然眼前:案件号码为【2016法务部字第6*3号】的案件于2016年10月10日移交A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立案协查;案件号 【2016中公字第6*1】此案已向A市检察院申请网逃通缉令;即将在全国通缉犯罪嫌疑人;并在A市B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立案。当事人在10月13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A市B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接受调查可视为自首情节。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警官…有模有样的页面,完全真实的个人信息,让李先生有点懵圈,然而接警民警却为他指出了这个所谓“通缉令”里的种种破绽: 1、公安机关不是司法机关,我国司法机关仅指法、检,我国并没有法务部这个单位; 2、没立案无法构成案号,转交经侦大队协办后,文号不应用“”作为缩写; 3、通缉令应该是公安发布,检察院在办理自侦案件,经检察长批准也可决定通缉,但交公安机关发布,全国范围的通缉,要公安部才有权发布; 4、关于行政级别,一般支队级单位按照行政级别是达到处级或者副处级单位地级市的公安分局一般为科级单位,分局下属没有支队一说。 此外,民警还例举了一些假冒“通缉令”露出的狐狸尾巴: 1、前后不一致:骗子出示的“通缉令”,有一些会出现抬头、落款不一致的情况。如抬头使用了法院,落款确显示是公安机关。 2、印章使用混乱:骗子出示的“通缉令”的上落款印章是很大的漏洞,有的出现印章字体重合、字体间距不一致等明显漏洞,甚至有一些直接采用不规范的方形印章。 3、爱用北上广:骗子采用的假通缉令经常冒用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的公检法机关名义。 4、人名造假上百度:骗子的假通缉令上出现的人名往往能在百度上搜到,因为网民往往会将自己受骗后的信息上传分享;其实真正的通缉令往往不会将办案人员写在上面。 民警还告诉大家,关于办案,他们是相当严谨、规范的: 首先,警方一般不会用电话谈论案情,办案民警必须到现场核实,只通过电话核实的大部分是诈骗电话。 其次,骗子自称账户资金需要转账核实,而实际上警方在调查涉案账户操作时,只要通过银行方面协助就可以完成,根本不需要当事人转账。 最后,公检法机关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办案过程中不会通过电话询问个人账户信息,更不会要求事主将钱转移到所谓的“安全账户”。凡自称是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并通过电话、短信要求对个人存款账户进行资金审查或要求转账、汇款的,都是诈骗。一旦被骗,要尽快报警,以便公安机关有充裕时间帮你减少损失。(来源:新华报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