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提倡婚检 删除“禁止代孕”

16.01.2015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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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xh.xhby.net

  省人大常委会二审母婴保健法实施条例

  新华报业网讯 婚检是否要强制?代孕是否被禁止?《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昨天提交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审议。记者注意到,与初审条文相比,热点争议条款再作变动。

  “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经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中的“应当”二字,在审议和听取各方意见过程中,成为焦点。

  这是2003年强制婚检取消后,江苏首次以立法形式重提“婚检”。

  综合各方意见和上位法的情形,江苏对婚检的措辞依然表述为“应当”。事实上,没有婚检,依然可以领到结婚证。

  为了使更多的人了解婚检的重要性,草案此次修改增加一款,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婚前医学检查必要性的宣传。据了解,目前江苏的婚检全部是免费,由政府买单。

  初次提交审议的修订草案中提到,禁止实施代孕技术,如实施代孕技术,可处以3万以下罚款。记者注意到,最新的修改稿删去了这一规定。原因是,是否禁止代孕应由国家立法来规定。

  江苏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克希在作审议说明时指出,代孕行为是否合法合理,在各国都是个争议较大的非常复杂的问题。目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均未规定禁止代孕,只有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规定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代孕行为涉及公民生育权利以及民事基本制度,禁止代孕应当属于国家立法权范畴,不宜由地方性法规作出规定。根据委员们的意见,此次删去了这一规定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修订草案不断向妇女权益保护倾斜,对妈妈们有不少利好。比如,草案中还提出,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设立哺乳室。机场、火车站、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母婴室,并配备相应的设施,为妇女哺乳提供便利条件。本报记者王晓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