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义武: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

20.01.2015  11:46

  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 宋义武

  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PPP模式,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2014年以来,财政部就推广运用PPP模式进行了一系列工作部署,江苏省按照财政部“先行先试”的要求,经过近一年时间的探索与实践,推广运用PPP模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省和部分市县成立了PPP中心,开展PPP模式宣传培训,着手推进相关制度建设,开设PPP网站,建立PPP模式咨询专家库,实质推进PPP试点项目。全省PPP项目库建设初具规模,推出了首批15个省级示范项目并向社会公开推介,9个项目列为国家示范,占全国示范项目数量和投资规模的1/3。

   一、充分认识推广运用PPP模式的重要意义

  推广运用PPP模式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更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和质量的有效措施;是创新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盘活社会存量资本,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构建中长期财政投资规划,完善财政投入及管理方式,逐步从“补建设”向“补运营”转变,控制政府性债务,缓解财政压力的有效途径。

   二、正确把握PPP模式本质内涵,着力打造真正的PPP项目

  一是要树立契约精神。PPP项目的政企双方要按照市场规则在平等协商、依法合规的基础上达成合作关系,在项目合作的全生命周期内,财政等政府职能部门要严格按契约规则办事,切实履行政府合同职责,兑现各项补贴承诺。

  二是要科学分配收益。应综合考虑PPP项目情况,合理确定社会资本收益水平,通过合理确定定价机制、调价机制、财政补贴等事先公开的收益规则,使社会资本有盈利但不暴利,探索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打消社会资本疑虑。

  三是要合理分担风险。在明确PPP项目风险分担时,应遵从“风险由最适宜的一方承担”的原则,项目设计、建造、财务、运营维护等风险应由社会资本承担,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等风险应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共担。

  四是要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应保证PPP项目的全寿命期内,政府监督管理角色不缺位,话语权不丧失,做好法律赋予的行政监管、公共产品服务质量的监管,实现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三、进一步推广运用PPP模式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是要尽快落实PPP管理机制。江苏各地财政部门应积极推动建立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的PPP推进领导小组,并与相关部门建立高效、顺畅的协调机制。财政部门内部要结合职能整合,成立由金融、预算、经建、采购、绩效等业务口组成的PPP中心,负责PP P的日常管理,推动各地依法、规范、高效开展PPP工作。

  二是要积极组织筛选PPP项目,扩大试点范围。各地财政部门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在政府融资平台存量项目和新建、改建项目中筛选适宜PPP模式的项目。优先选择定价调价机制透明灵活、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有一定现金流的项目,为后续推广工作积累实践经验。各地要从存量项目入手,认真甄别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尽量将符合条件的转化为PPP模式,化解政府债务压力。有试点项目的地区,要按照操作指南的要求,规范操作,努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项目,为全省乃至全国积累经验。其他地区也要选择部分项目进行试点,省财政将在2015年继续扩大PPP项目试点范围。

  三是要规范进行项目采购。各地财政部门应会同项目主管部门严格遵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它相关规定,公开、公平、规范地进行PPP项目采购,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磋商等采购方式,择优选择运营质量好、综合实力强、诚信可靠的社会资本方,不得以行政手段或非公开方式确定合作伙伴,保证PPP项目持续良好发展。

  四是要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各地财政部门应强化对PPP项目中政府资本金、PPP引导基金及后期运营补贴的管理,评估并控制PPP项目中的财政承诺。财政补贴要以项目运营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建立动态补贴机制,并分类纳入同级政府预算,并在中长期财政规划中统筹考虑,确保政府履约。

  五是要统筹安排监管评价。各地财政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PPP项目公共产品或服务质量和价格的监管,对PPP项目的目标实现程度、公众满意度等进行绩效评价并将结果依法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