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动、政策引领 大力发展粮食全产业链联盟建设

19.01.2016  15:49

  2015年,我局大力引导扶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由单一收储业务向基地、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等一体化全产业链方向发展,前延投身粮食规模种植,后伸打造品牌加工销售,通过全流程管控实现品种优质化、品质安全化和产品品牌化,提升产业链条整体附加值,成功摸索出了一条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牵头,农资企业、种粮大户、农技部门、加工企业共同参与的粮食全产业链联盟的新路子。主要有两种模式:自营式,企业自行流转土地,实行种、管、收、储、加、销全流程经营;订单式,企业与种粮大户签订品种和品质管控订单,高于市场价收购后加工销售。

  一、三个“加强”,推进联盟建设

  今年,我局将推进粮食全产业链联盟建设作为创新性工作在产粮区海安、如皋、如东、通州大力推进,全市发展目标为:自营联盟8000亩,力争12000亩;订单联盟16000亩,力争20000亩。为确保实现全年目标任务,我们着重做到“三个突出”。一是加强组织推动。2月2日,提请市委、市政府在如东召开了全市粮食全产业链联盟建设推进会,对如东县的成功尝试进行了总结推广,并对今年目标任务作了进一步明确和部署。会后,我们积极协调督促各相关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建立了由分管县(市)区长牵头,粮食、农办、农委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加强部门协作。积极与市农办、农委、保险公司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及时协调解决农业保险、烘干设施建设、项目农业申报等制约粮食全产业链联盟发展的核心问题。提请市农办、中国人保南通分公司会商争取,同意对粮食全产业链联盟投保农业保险的保额在执行省农险办700元/亩的基础上,分别开设稻、麦附加保险,使水稻生产最高保额达到1200元/亩,小麦达到800元/亩。同时积极向上争取,申请省补粮食烘干设施项目4台套,装机容量1200吨已获批准。三是加强督查考核。通过积极向上争取,将全产业链联盟建设列入今年全市农村工作考核目标,完成“确保任务”的加1分,完成“力争任务”的加2分。同时,我局每月对此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一次督查,并定期将全市工作进度汇总上报至市两办。一年来,土地自营流转面积12852亩,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60%,自营流转土地面积累计达到18902亩。订单服务面积115202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6000亩的720%。

  二、三大成效,实现多方共赢

  粮食全产业链联盟建设不仅有效解决了农村“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的问题,还有效解决了“谁来销售、怎么销售”的问题,是现阶段确保地区粮食安全,促进国有粮食企业转型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2015年,我市粮食全产业链联盟建设共涉及29镇(区)、20个家庭农场、44家全托管企业、21家专业合作社,服务农户5000多户,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稻谷3.5万吨,小麦1.2万吨。据统计,一年来,共为联盟成员增收超1200万元。

  一是加快了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农业现代化的核心要素是“规模、科技、效益、安全”。发展粮食全产业链联盟,能将农民零星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实现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同时,还实现了农民、村级经济组织、“全托管”组织、农资企业、粮食企业等多方共赢的新局面。农民通过土地流转每年可获得每亩1000-1200元(不包括国家涉农补贴)的固定收入;村集体可获每亩100-200的流转服务费,一次流转长期收益;“全托管”等规模种粮主体负责种植,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向其支付1400元每亩的种田费用并超收分成,或以高于市场价5%-10%进行收购粮食,可为“全托管”等规模种粮主体创造可观的直接经济效益,全年每亩可增加收益150-200元;农资供应企业跑百家不如跑一家,节约了经营成本;粮食购销企业采取一次收割一次入仓,既保量又保质,减少了采购成本,同时以可靠的品种和品质为基础,通过创建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以高于收购价1.5-2元/斤面向市场销售,实现了企业增效。

  二是保障了地区粮食“”“”安全。通过土地流转,最大程度解放了农村劳动力,解决了劳动力不足、生产率低下等难题,稳定了粮食种植面积,有效应对了城镇化、工业化、老龄化进程加快,以及农村优质劳动力转移等因素对粮食安全的挑战。通过粮食全产业链联盟规模经营、科学种田、定向销售,能够保证粮食高产增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有效掌握粮源,从而有力支撑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粮食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保障粮食质量安全成了当前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粮食质量安全关键在于全流程安全,全产业链联盟的建设,正好抓住了质量安全的各个核心节点,通过品种择优、种植掌控、储存保质,将多个环节的流程有效管控,改变了过去一家一户随意种植、流通企业混合收购、百姓餐桌无选择的局面,使得粮食质量安全系数得到了根本性的提升,也使得粮食质量安全可追溯能够真正实现。

  三是促进了国有粮企转型升级。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粮食生产和消费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在粮食价格“天花板”和生产成本“地板”的双重挤压下,依靠敞开收购、提高托市收购价格来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的空间越来越小,现行粮食收储政策体制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考验。打造粮食全产业链联盟的实质是国有粮食国购销企业转型为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规模效应和品种、品质、品牌提升附加值,使产业链条整体增值。全产业链经营摆脱了过去收原粮、储原粮、卖原粮的落后经营方式,拓宽了粮食流通的发展空间和内涵,使国有粮食企业适应市场,加快转型有了更坚实的基础。2015年,种植直接收益达到了每亩400元左右,使参与全产业链联盟建设的企业不但增加了企业效益,也增加了信心,使他们在认识上有了很大的提高。据调查,每亩粮食出售收益为2959元,其中小麦每亩产量800斤,按每斤1.18元出售,收入944元,粳稻每亩产量1300斤,按每斤1.55元(国家托市价)出售,收益2015元(若粳稻按市场收购价1.40元出售,粳稻收入1820元,加上小麦,合计收益2764元)。每亩成本费用为2431.2元,包括土地流转费用1200元,保险费用31.2元,种粮直接费用1200元。其中小麦每亩的成本费用为390元,包括:种子、耕作等70元、农药50元、化肥120元、收割费用70元,用工80元。粳稻每亩的成本费用810元,包括:种子、机插等170元,整地80元,水费80元,农药除草100元,化肥180元,收割费用80元,人工120元。种粮直接收益按国家托市价出售,每亩达到了527.8元(若按市场价出售,每亩也有332.8元的收益)

  三、三项举措,力争再创佳绩

  通过一年的推进,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上还有差距。如东县起步早,成果明显,主动作为意识性强。海安县动手晚,但真抓实干,有效果,从上到下思想认识上基本一致。二是发展阶段性瓶颈明显。由于自营流转需要的资金量大,牵扯的人力多,如果再继续快速扩大规模有一定的难度。三是基础性工作仍很薄弱。由于粮食企业长期从事粮食流通,粮食生产的技术性应用明显不足,基础性投入缺乏,海安县由于“全托管”组织发展不及如东等地,加上省中江公司还没有在海安布局,导致企业在生产环节捉襟见肘。新生事物在发展初期,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我们应认识到建设粮食全产业链联盟是一项普惠性工程,实现各领域共赢,是根本目标,也是最终目标,这是一条集政治、经济、社会等多元效益于一体的“价值链”。2016年,全产业链联盟建设的指导思想是“稳步自营,积极订单”,国企民营双轮驱动,前延后伸同步推进。坚持以“品种优质化、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加工精品化,营销品牌化、管理规范化”为主线,紧扣“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多方共赢”的目标,不断完善联盟机制,做强产业链条,逐步建立起粮食质量可追溯体系。到2016年底,自营流转面积稳定在2015年的水平,即全市累计18000亩,海安、如皋、如东、通州的订单面积不少于3万亩,力争4万亩,全市确保12万亩,力争16万亩。

  一是扩展产业链条。2015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作为“全产业链联盟建设”的主力军,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也取得了不错的经济效益。2016年在稳定自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订单建设,不仅要在订单的面积上有突破,更要在订单的质量上有发展。要在夏粮收购前对本地区的粮食规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全托管”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分块包干、签约服务,大户覆盖率要达到90%。各地还要积极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全产业链联盟”建设,帮助他们与政府管理部门、农资农技服务单位、镇村组织进行协调,加强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为他们提供收购预约服务,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调整土地流转的费用支付方式,对失地农民可采取货币和实物两种支付方式,既能满足农民吃粮需要,又可缓解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带来的风险

  二是提升链条质量。在向产前延伸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产后的质量提升。目前我市“海安大米”的地理标志品牌已经获批,“如东大米”的地标品牌也在申领之中,可以说在品牌打造上已经有所收获,那么我们更应注重品种、品质、品牌的建设和发展,将“三品”作为“全产业链联盟”建设的重要抓手。在品种选择上要选择市场适销对路、附加值高的优良品种,在品质培育上要依靠农业现代科技,突出口感、生态、质保、可追溯等,在品牌建设上突出稳定、持续、可量化,这样才能将“全产业链”做优做强可持续。拓宽销售渠道,利用互联网+这个现代营销手段,将具有一定优势的优质品种拓展销售。

  三是完善联盟机制。探索建立企业间产业联盟规则,建立配套的组织、协调、服务、运行机制。在优良品种推广、粮食深加工、烘干设施等方面实现更广泛的资源共享。组织国有粮食企业积极主动地与农技、农资、加工企业、“全托管”等规模种粮组织和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的合作。可以是以合作社形式共建联盟,可以是契约式合作,也可以是投股参股联合。自营联盟在分配机制上,可按照确保基本产量与超产分成相结合的方式,调动各方积极性。订单联盟力争在高于市场价格收购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对种粮大户的利润二次分配,进一步夯实联盟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