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报》大丰通过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验收

06.03.2017  17:03
 

本报讯 日前,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组织专家在大丰港经济区召开省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验收评估工作会议,大丰港经济区顺利通过省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评估验收。

大丰港是国家沿海发展战略中明确的江苏省三大海港之一,被国务院批准为一类口岸。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的整体功能定位是江苏中部开放的综合国际商港,中国东部沿海新兴临港工业城市,长三角地区知名的生态旅游港城。大丰港经济区于2012年11月成功申报省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示范面积19平方公里。示范区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落实示范区申报的各项指标任务。目前,示范区实施了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绿色施工、城市绿色照明、绿色交通、住宅全装修、节水型城市建设等节约型城乡建设工程。新开工项目10个,总建筑面积90.1万平方米,已全部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证书,均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造,二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比例达到50.2%。

与会专家听取了大丰港经济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的规划建设、能效评测、资金管理等情况汇报,审查了台账资料,并实地察看了星湖花园、国际商务中心、海水淡化工程、日月湖湿地公园等项目。通过一天紧张有序的工作,专家组对示范区自2012年建设以来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该示范区完成了预期建设目标,示范效果显著,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葛顺明

2017年2月20日《中国建设报》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