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被表彰为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12.03.2015  13:00
       

  日前,从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并记集体一等功。

  近年来,该院紧紧围绕大丰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充分运用司法审判平台,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内务管理、策应改革等方面不断创造新业绩、新亮点。2014年共计审理各类案件10024件,处理和解决争议金额19.89亿元,连续5年被盐城中院表彰为“先进法院”,为地方社会经济高速平稳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该院忠实履职,依法服务地方发展稳定大局。注重加大对新特产业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推动破产企业重整和解,从快从速审理涉沿海开发、生态保护各类矛盾纠纷,切实为建设实力大丰、美丽大丰、幸福大丰保驾护航。务实攻坚,积极维护人民群众民生权益。不断深化各项便民诉讼机制,加快构建以诉讼服务站、法官服务点为核心的便民司法网络。努力优化司法鉴定评估程序,全面推进网上司法“零佣金”拍卖,切实压降群众司法维权成本。

  同时,深化管理,努力提升人民法院工作效能。开展“过堂式”庭审评审活动,夯实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全面完成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扎实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和人民陪审员工作,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锐意创新,全力推动法官职业化建设。不断健全院庭长办案机制,推进院庭长开“示范庭”活动。稳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1+1+1”办案团队机制和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有效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

 

      作者单位: 大丰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