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大丰区推行社区正职岗位补贴制 每月300-400元

25.01.2016  12:22

  近年来,盐城大丰区在提高社区工作者工作报酬的基础上,积极推行社区正职岗位补贴制,进一步调动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明确发放对象和补贴标准。按照社区党组织书记每月400元、社区主任每月300元的标准,对全区45个城镇社区在岗在职的书记、主任进行岗位补贴。同时,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一肩挑”的,补贴标准提高到500元每月。

  规范审批流程和发放程序。各镇(区)党委建立社区正职名册台账,并对社区正职岗位补贴明细进行审核,于每年的元月10日前分别报区委两新工委、区民政局过堂复核。每年元月底前,由区财政局将上一年度社区正职岗位补贴资金直接划汇到社区正职个人银行账户。

  强化考核管理和结果运用。社区正职的考核工作由镇(区)党委、区委组织部以及区民政局共同负责。重点考核各社区对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政府部署的主要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凡完成任务的,足额发放岗位补贴。

编辑: 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