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打造优质“调解专家人才库”

17.10.2016  19:18

为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调解水平,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着力在人员选拔、教育培训、责任落实、探索创新上下功夫,以人为本,扎实抓好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优质、高效、便民的“调解专家人才库”。

一是提高调解队伍的专业性。“调解专家人才库”成员主要由选任调解员和调解专家组成,选任调解员由镇(区)综治办主任、司法所所长、专职人民调解员等组成,要求每个镇(区)不少于两名,并积极吸收退休政法干警和律师、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行政部门、行业领域的政策、法律专业人士、专家以及业务骨干组成,范围拓展到消费、保险、医疗、学生伤害、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十多个领域,通过发挥其学识经验上的优势长处,能够尽快让纠纷当事人达成一致,提高调解成功率。

二是增强调解的定制性。即当事人可根据自己的意愿从“调解人才库”中挑选一名或多名信赖的人民调解员,对自己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为了最大限度发挥人才库 “定制式”调解纠纷的作用,大丰区司法局采取一系列工作措施,详细规定调解专家库建立的原则、专家遴选方法、管理制度等。依托网上人民调解服务平台,发布人才库里调解员的姓名、身份、专长等资料,开辟调解预约通道,方便纠纷当事人自主选择调解员。而调解员也有反向选择的权利,可以在各类调解案件中选择自己擅长的种类进行调解,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回访,该区群众对调解工作的满意率高达99.8%。

三是加强业务考核的责任性。在制定并全面落实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规划的基础上,明确选任调解员、专家库成员职责任务,制定《人才库调解员行为考察规定》,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定人包案”制度,深度把握调解过程中的法律适用、协议制作规范化问题,确保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申请规范、便捷,按照调解员的工作绩效给予加扣分,从落实责任和保障措施上确保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今年以来,该区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矛盾纠纷3260件,调解成功3258件。其中,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直接调处各类重大矛盾纠纷318件,全部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