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多部门积极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矫安帮工作

24.12.2015  18:17

为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成效,苏州市司法局联合民政、财政等9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指导意见》。

      该《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在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安置、接收教育、生活救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职责,完善了七大推进举措:一是完善政府购买机制。要逐步将培养健康心理、纠正行为偏差等7个项目列入政府购买目录;各市(区)每年至少有1项社矫和安帮服务购买项目。二是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年底前50%的市(区)至少培育1家管理规范、服务专业、作用明显、公信力强、能承接社矫安帮服务的社会组织,并于2016年底前全覆盖。三是加强与群团组织及民主党派的协作配合。开展青少年、女性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人员的分类指导和帮扶;加强与各级民盟合作,打造“黄丝带”帮教品牌。四是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将社矫安帮纳入社区治理规划,发挥村(居)优势,协助开展调查评估、小组矫正(帮教)、走访排查、教育引导、帮困救助等工作。五是完善志愿服务机制。将依托智慧云志愿者服务管理平台成立苏州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志愿服务总队,2016年底前,各区局成立志愿服务大队,对各类志愿者重新登记,统一管理。六是构建社会参与平台。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协会,2016年底前建成率达100%。七是优化矫正和帮教小组。选优选强“6+1”矫正和帮教小组,充分发挥“五老”志愿者、政法系统老同志等作用,建立“关爱导师”机制,引导“两类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苏州市司法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