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法院多篇案例入选“十佳(优秀)精品案件”

23.04.2015  17:22
       

  4月16日,兴化市委政法委召开“十佳(优秀)精品案件”颁奖暨承办人座谈会,兴化法院王春华承办的“兴化市戴窑镇人民政府诉沙跃龙水上运输损害赔偿纠纷案”等6 起案件及王军承办的“兴利来特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等4 起案件分别被评为2014 年度兴化市“十佳精品案件”和“十大优秀案件”。

  近年来,兴化法院坚持把办案质量作为检验审判工作的重要标准,全力打造精品案件工程,让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要经得起群众的评说、社会的监督、历史的检验。

  不断提升精品案件办理技能。专门出台关于加强干警业务学习的指导意见,狠抓知识更新与业务培训;坚持年初集中整训活动,邀请专家学者及省院业务骨干开展业务培训,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活动;每年举行一次综合业务知识考评;开设“案例讨论会”等,由院长、庭长、业务骨干传授审判经验、调解技巧等。

  持续优化精品案件办理机制。加案件讨论的力度,每个法庭每周设立固定学习日,并邀请中院相关业务庭同志到会指导;强化审委会对疑难案件的集中研讨,及时总结审判经验,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提高案件质效;扎实开展“庭审亲历”,完善院、庭长开庭、听庭制度;不断推行专业化审判,注意引导干警结合岗位需要、个人兴趣,选择一个方向深入进行学习探索,对行政诉讼、建设工程、医疗事故等案件,相对固定办案人员,力求做到“精审判”。

  有效完善精品案件评比制度。开展庭审观摩、优秀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鼓励法官大胆说理,激发干警见贤思齐。坚持逐案评查与集中评查相结合,及时纠正程序和实体上的瑕疵,并将评查结果在全院通报,促进大家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作者单位: 兴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