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检察多元化司法救助似春风 五年来救助53次

03.04.2015  11:33

  3月31日,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来到宋宁的农家小院将3000元的司法救助金送到他手中。

  2014年3月,宋宁因琐事在浴室与酒后的孙春发生口角,在争吵过程中宋宁左眼被猛击一拳,宋宁曾做过手术,凝血功能存在明显障碍,故孙春的一拳造成了宋宁脑部受损出血严重,瘫痪在床,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同年12月4日,公安机关以孙春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该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系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故数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孙春支付了一笔赔偿款,宋宁也谅解了孙春的行为。同时,承办人了解到宋宁现不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且无妻无子,仅有85岁的老母亲照顾,生活异常艰难。得知这一情况后,该院及时启动了163司法救助机制,主动告知宋宁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帮助其办理了有关手续。

  “自2010年来,我院就一直不断深化司法救助工作,创新推行了‘163’多元化司法救助新模式,‘1’即以司法救助为主线,‘6’即以‘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心理辅助、就业帮助、创业资助、社会扶助’为救助方式,‘3’即以特困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庭、特困(轻微犯罪)刑事被告人(嫌疑人)、特定涉检信访人为救助对象。此项机制还在前不久获评2014年度镇江市‘优秀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丹徒检察院检察长黄进告诉记者。

  该院经过五年的探索不仅拓宽了司法救助渠道,而且拓展了司法救助对象,从而使救助渠道立体化,变传统的“简单付款”救助为“全面救助”、“输血型” 救助为“造血型”救助、“一次性”救助为“源泉性”救助。五年来,该院共开展司法救助活动53次,发放救助资金22万余元。

  (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