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100多个项目申请使用房屋“养老金”

11.07.2018  20:23

房子有质保期,过了质保期的住宅如共用部位出现问题,可以动用住宅维修资金。记者昨天从市住建局物业管理业管理处了解到,我市使用住宅维修资金的项目逐年增多,今年上半年已有20多个小区、100多个项目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市物业管理业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房屋质保期结束以后,保证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正常运行的资金。按照有关规定,商品住宅区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从1998年起,我市商品住宅小区业主开始按规定交存房屋“养老金”,目前已有100多个商品住宅区的业主交存房屋“养老金”。凡按规定交存维修资金的业主及小区,如果房屋过了质保期,一旦有维修需求,可以向物业管理部门申报,经审核后确定合理的维修方案进行维修,确保维修资金使用规范、合理。

 

去年7月1日起,《靖江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办法》明确了维修资金使用范围、交存标准等,并规定了六种应急维修情形和一般维修“签字难”问题的解决途径。比如,经小区公示或网上公示,相关范围内1/3业主未书面反对时,可实施修理。“有的业主常年不在家,有的难以碰到面,找到规定数量的业主签字并不容易。这一规定为一般维修顺利开展提供了便利。这也是今年维修资金申请量增多的一大因素。”市物业管理业管理处工作人员说。

 

今年以来,申请动用维修资金的住宅小区既有老小区,也有一些过了质保期但“成色较新”的小区。随着高层、小高层住宅增多,消防设施、电梯增多,不少小区设有监控系统,因这些设施出现故障等原因申请维修资金的情况有不少。去年全年,我市共136个项目申请使用住宅维修资金,今年上半年已有上百个项目申请,所申请维修资金多用于屋面渗漏、墙面渗水、消防设施维修、监控设施更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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