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开挖多个人防停车场缓解停车难 车位只租不售,租期最长3年

22.04.2019  20:40

        位于新街口人民中学人防地下停车场近日交付使用,有效缓解了周边群众停车难。一些市民向主管部门咨询,这里的停车位能否购买;如果租用,一次性最长租多久?据了解,在主城区建人防工程用作停车场、缓解停车难,是近几年我市大力推进的民生工程之一。记者对新建人防停车场的使用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了采访。

        开挖人防停车场,缓解主城停车难

        昨天下午,记者在刚刚投用的人民中学地下停车场看到,300多个车位几乎全部停满。正在停车的曹先生告诉记者,他来附近一家银行办事,以前这里很难找到停车位。

        主城停车难,已成为不少车主的“心病”。市人防办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主城寸土寸金,很难找出地方建地面停车场,开挖地下空间是解决停车难的一大渠道。但地下空间也不能随便开发,开挖之前需要经过安全勘察、征求居民意见等一系列程序。

        这两年我市已开挖多个人防停车场,包括人民中学、南湖体育场、田家炳中学、春江学校等地下停车场。今年,还将继续推进十三中锁金分校、月苑片区、安德门等多个地下停车场建设。

        人防停车位所有权不得买卖

        市人防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江苏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明确规定,依法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比例结合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目前我市开挖的这些停车场都属于人防工程,人防工程不得出售,即无法转让所有权。并且此类人防工程用作车库,房产部门也不予核发产权证。

        但记者了解到,在一些商品房小区,部分地下车位是可以出售的。市人防办工作人员说,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比例结合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可以出售,房产部门负责核发产权证,产权年限与地面建筑相同。市民要确定一个车位是否属于人防车位,可以先察看现场,一般来说,在人防工程出入口标注有人防工程示意图。其次,可以到工程管理单位或人防监管单位查询。

        “从使用角度来说,人防车位与普通车位没有区别。”市人防办相关人员介绍,但因人防车库属于人防工程,战时统一由国家无偿调用,以防备敌人空袭,有效掩蔽人员和物资。因此,投资建设人防工程的企业以及业主有权使用、出租车位,但不得对人防车位所有权进行买卖。

        人防车位租赁期不得超过三年

        据了解,过去有一段时期,少数开发商为了利益最大化,不惜违法以长期出租形式向市民变相出售、甚至制造社会矛盾强制出售人防车位。

        人防工程不能买卖,但可出租。相关人士介绍,2013年出台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人防车位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违反该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民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目前,南京部分住宅小区人防车位存在“重建轻管”问题。市人防办表示,今年将督促相关单位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同步落实人防工程管养要求,开展人防工程安全稳定大排查,加大对人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许琴)

 

来源:南京日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