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申请复产制作假公章 男子被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09.01.2023  10:52

  国家机关印章是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符号和标记,买卖国家机关印章是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的陈某某却因急着复工而制作假印章,最终获刑罚。

  2021年11月,陈某某租用他人厂房开了一家公司,因环保问题被相关部门责令停产整改。根据规定,企业申请复工复产,必须要提供相关政府单位和行政监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怎么才能拿到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绞尽脑汁的陈某某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一家广告公司,以300元的价格定做了 “XX镇人民政府”和“XX局”两枚国家机关“印章”。

  没想到,他将复工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报送相关部门之后,等来的却是“印章存在问题、不予通过”的电话回复。2022年6月,陈某某自知纸包不住火,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丹徒区检察院以陈某某犯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对被告人陈某某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