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私下处理泔水最高可以罚款3万元

13.05.2015  22:04

  餐饮店的泔水必须由指定单位回收,擅自回收处理将被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南京市政府法制办昨日就《南京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征询公众意见,这一办法将全面规范餐馆的餐厨垃圾回收。

  据介绍,南京市内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的排放、收运、处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这一办法。

  该办法明确,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分类收集、密闭存放餐厨废弃物,不得混入其他垃圾,不随意倾倒、排放;保持收集容器完好和使用正常;不得将餐厨废弃物提供给前一项规定的收运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或者放任其他单位和个人收运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如果餐馆悄悄把餐厨垃圾处理了,将面临执法部门的严厉处罚,这一办法规定,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放任其他单位和个人收运餐厨废弃物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本单位餐厨废弃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方式、委托的收运单位等情况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哪些单位可以回收餐厨垃圾?该办法规定,南京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公开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本市餐厨废弃物的收运单位。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的收运活动。

  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保持车容整洁,行驶记录仪、装卸计量系统准确可靠,严格执行周期检定,并接受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线实时监督;建立餐厨废弃物收运台帐,每月10日前将上月处理的餐厨垃圾的来源、数量、流向、运行数据等情况向所在区(园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作为主管部门,南京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将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在线监测和电子数据信息报送系统,实行联单管理,强化对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过程的监督,并定期将监测统计数据向社会公布。此外,城管部门还将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公众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投诉和举报。

编辑:圣洁